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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是刑事案件上的专业术语,它一般解释为:当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诉即口供呈至检察机关提请批捕时,检察机关视其有罪供诉不存在,即为零。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仅允许其做无罪、罪轻的辩解,还允许其保持沉默。在排除有罪供诉的前提下,按照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危害后果如何和犯罪事实发生的经过等要素,运用全案证据进行论述,得出嫌疑人涉嫌犯罪的结论。零口供规则实质上是要求检察机关在去除犯罪嫌疑人所有的有罪供诉的基础上进行立案、侦查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