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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22人提出的刑事赔偿申请,经审查后决定给予赔偿的11人9件,总计赔偿金额28万余元。从给予赔偿的9件案件看,职务侵占案3件,受贿案2件,抢劫、伤害、诈骗、走私普通货物案各1件。给予赔偿的原因均为人身受到错误羁押。形成错误羁押的原因主要是:(1)因提起公诉后证据发生变化,而最终引发赔偿的4件。如刘某职务侵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