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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民间教会因其活动对社会不具有显性危害而被政府默许存在,但同时也无法得到政府及法律的承认,这样的生存状况使民间教会在发展中可能面临无序化及职能变异的风险后果。防范民间教会无序化及异化风险的理性选择是尽快在医疗、教育等领域对民间教会开放,以充分发挥民间教会与生俱来的公益属性;制定统一的《民间教会登记法》,使民间教会的信仰得到政府的承认;加强民间教会自我约束机制的建设,为民间教会的有序发展提供一个有效的制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