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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非常必要,本文拟从输出会计信息的全过程探讨如何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控制。
关键词:会计 信息质量 控制措施
0 引言
会计信息质量是指会计信息的“适用性”,即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需要的能力的特性,会计信息是宏观决策、投资者决策、管理当局决策的依据。然而,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严重,会计假帐普遍,审计诚信严峻,会计审计诚信危机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会计造假和虚假审计对资本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造成巨大伤害,给国家和股民造成重大损失,假帐、假表、假数字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据审计署2000年组织对1290户重点企业的审计,发现有68%的企业会计报表是假的,虚盈实亏、虚亏实盈,大量资金体外循环或私设小金库等各类违规违纪金额高达1000多亿元。
综上所述,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已是非常必要,刻不容缓。本文拟从输出会计信息的全过程——生产过程和检验过程即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程探讨如何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控制。
1 会计信息质量的生产过程控制
在这个过程中,要求取得合格原材料——真实、完整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加工——会计人员制证、记帐、报表。控制的客体是流入会计系统的经济业务及其加工为会计信息的全过程,控制的主体则有:会计人员、企业经营者、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
笔者认为,在本阶段,会计信息质量控制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着眼于控制客体,制定完整严格的会计信息加工规则和程序,即程序控制;二是着眼于控制主体,创造必要的条件来引导、激励或监督各控制主体,消除主体可能损害会计信息质量的诱因,并履行各自在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中的义务,即环境控制。
程序控制:程序控制主要就是通过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的控制,从各方面明确会计信息加工应遵循的规则,使之成为具有很强客观性的过程,可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不合规经济业务及人的过失或舞弊行为对会计信息的不利影响,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独立性原则,会计控制系统既要考虑其他子系统的要求,又要保持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职能工作的独立等方面。
规范化原则,要求企业的一切会计行为符合既定标准、程序和方法,从而使会计信息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主要包括制度规范,会计信息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规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的规范,会计信息的一般加工程序和各类会计业务处理流程的规范等。
授权分责原则,要求在会计信息处理的全过程中,建立层次清晰、权责分明的制约机制,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监督制约原则,要求对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须经两人或两个部门以上,以便相互牵涉、相互监督,包括不相容会计岗位分离,账务处理与实物保管分离,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与保管分离,以及对会计处理过程及结果的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等。
环境控制:控制环境包括人文环境和组织环境,环境控制主要是通过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相关措施有:
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与道德素质。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对会计人员进行经常化和制度化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快会计人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调整,实施严格的会计人员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会计人员的职业资格。
建立以股权激励为主体的经营者激励机制。股权激励综合考虑了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潜力,是对经营者业绩较全面的评估,经营者个人利益的实现取决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因而是对经营者行为的一种约束,可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经营者由于短期利益的驱动而调节会计信息的行为。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力量,在监控过程中,通过监督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账实相符,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审核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手续是否齐全等及时避免差错,杜绝企业舞弊行为。
2 会计信息质量的检验过程控制
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在对外公布前需要注册会计师的“检验”,注册会计师是财务报表“最后的防线”,在这个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通过实施查询和分析性程序,说明是否发现报表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控制的客体是注册会计师从接受委托实施审计到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行为,控制的主体包括: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由于目前我国审计市场存在恶意和无序竞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不得不以降低审计质量为代价,违反职业道德,违背《独立审计准则》,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披露虚假信息,给广大社会公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财政部门。依照《注册会计师法》,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但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要精力在于建立和健全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地市级财政部门又无权过问中介机构的事务,因此靠财政部门力量负责对全社会中介机构实行有效的监管,实在是有心无力、鞭长莫及。
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赋予国家审计机关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检查监督职能,但目前审计机关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理处罚权,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纪违规问题,移交财政部门后大多没有处理,或者以罚代管,没有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导致中介机构有恃无恐。
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机构,但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的监督仅停留在通过年检、继续教育等形式进行,又由于从业人员分布太广,实际很难做到时时处处对其进行监督。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本阶段,会计信息质量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恪守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市场经济一系列的“游戏规则”需要大家共同遵守,必须强调道德建设和诚信教育,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道德风范,才能使制度、规范得以落实,才能防范审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实际操作中,建立信用档案,借鉴国外的做法,对违反诚信的单位和个人记录在案,并且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意识,形成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受鄙视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职能。明确国家审计在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方面的职能,发挥国家审计特有的审计业务经验丰富、防范和发现舞弊手段多的优点,加强国家审计机构与注册会计师的交流,形成一个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审计质量的格局。同时建议修改有关法律法规,使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的监督不仅有建议权还有披露权、控告权和处理权。
加强政府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加强政府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对造假者给予行政、民事、刑事的处罚,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甚至沦为阶下囚的代价,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收益。
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再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抽查,以更好地督促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业。
关键词:会计 信息质量 控制措施
0 引言
会计信息质量是指会计信息的“适用性”,即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需要的能力的特性,会计信息是宏观决策、投资者决策、管理当局决策的依据。然而,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严重,会计假帐普遍,审计诚信严峻,会计审计诚信危机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会计造假和虚假审计对资本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造成巨大伤害,给国家和股民造成重大损失,假帐、假表、假数字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据审计署2000年组织对1290户重点企业的审计,发现有68%的企业会计报表是假的,虚盈实亏、虚亏实盈,大量资金体外循环或私设小金库等各类违规违纪金额高达1000多亿元。
综上所述,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已是非常必要,刻不容缓。本文拟从输出会计信息的全过程——生产过程和检验过程即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程探讨如何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控制。
1 会计信息质量的生产过程控制
在这个过程中,要求取得合格原材料——真实、完整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加工——会计人员制证、记帐、报表。控制的客体是流入会计系统的经济业务及其加工为会计信息的全过程,控制的主体则有:会计人员、企业经营者、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
笔者认为,在本阶段,会计信息质量控制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着眼于控制客体,制定完整严格的会计信息加工规则和程序,即程序控制;二是着眼于控制主体,创造必要的条件来引导、激励或监督各控制主体,消除主体可能损害会计信息质量的诱因,并履行各自在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中的义务,即环境控制。
程序控制:程序控制主要就是通过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的控制,从各方面明确会计信息加工应遵循的规则,使之成为具有很强客观性的过程,可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不合规经济业务及人的过失或舞弊行为对会计信息的不利影响,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独立性原则,会计控制系统既要考虑其他子系统的要求,又要保持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职能工作的独立等方面。
规范化原则,要求企业的一切会计行为符合既定标准、程序和方法,从而使会计信息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主要包括制度规范,会计信息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规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的规范,会计信息的一般加工程序和各类会计业务处理流程的规范等。
授权分责原则,要求在会计信息处理的全过程中,建立层次清晰、权责分明的制约机制,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监督制约原则,要求对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须经两人或两个部门以上,以便相互牵涉、相互监督,包括不相容会计岗位分离,账务处理与实物保管分离,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与保管分离,以及对会计处理过程及结果的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等。
环境控制:控制环境包括人文环境和组织环境,环境控制主要是通过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相关措施有:
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与道德素质。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对会计人员进行经常化和制度化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快会计人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调整,实施严格的会计人员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会计人员的职业资格。
建立以股权激励为主体的经营者激励机制。股权激励综合考虑了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潜力,是对经营者业绩较全面的评估,经营者个人利益的实现取决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因而是对经营者行为的一种约束,可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经营者由于短期利益的驱动而调节会计信息的行为。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力量,在监控过程中,通过监督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账实相符,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审核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手续是否齐全等及时避免差错,杜绝企业舞弊行为。
2 会计信息质量的检验过程控制
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在对外公布前需要注册会计师的“检验”,注册会计师是财务报表“最后的防线”,在这个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通过实施查询和分析性程序,说明是否发现报表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控制的客体是注册会计师从接受委托实施审计到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行为,控制的主体包括: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由于目前我国审计市场存在恶意和无序竞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不得不以降低审计质量为代价,违反职业道德,违背《独立审计准则》,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披露虚假信息,给广大社会公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财政部门。依照《注册会计师法》,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但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要精力在于建立和健全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地市级财政部门又无权过问中介机构的事务,因此靠财政部门力量负责对全社会中介机构实行有效的监管,实在是有心无力、鞭长莫及。
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赋予国家审计机关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检查监督职能,但目前审计机关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理处罚权,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纪违规问题,移交财政部门后大多没有处理,或者以罚代管,没有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导致中介机构有恃无恐。
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机构,但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的监督仅停留在通过年检、继续教育等形式进行,又由于从业人员分布太广,实际很难做到时时处处对其进行监督。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本阶段,会计信息质量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恪守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市场经济一系列的“游戏规则”需要大家共同遵守,必须强调道德建设和诚信教育,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道德风范,才能使制度、规范得以落实,才能防范审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实际操作中,建立信用档案,借鉴国外的做法,对违反诚信的单位和个人记录在案,并且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意识,形成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受鄙视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职能。明确国家审计在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方面的职能,发挥国家审计特有的审计业务经验丰富、防范和发现舞弊手段多的优点,加强国家审计机构与注册会计师的交流,形成一个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审计质量的格局。同时建议修改有关法律法规,使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的监督不仅有建议权还有披露权、控告权和处理权。
加强政府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加强政府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对造假者给予行政、民事、刑事的处罚,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甚至沦为阶下囚的代价,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收益。
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再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抽查,以更好地督促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