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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新闻法》,对新闻单位和记者的权利保护问题没有完整的、规范性的规定,只能从是否构成新闻侵权的角度来对簿公堂。因此,我们在这里也只能从这一个侧面来谈谈对此的一些看法。 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介侵犯了被报道对象的正当权利。对于这个问题,199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