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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安执法监督,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建立起一整套舆论监督、公民申诉控告监督的具体运作机制,使公安执法外部监督形式、程序、方法规范化。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度;加强对各级领导、法制部门及业务职能部门的监督;狠抓制约到位。要让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联动协调,发挥持久有效的作用。要建立在执法监督活动受到不法权力阻挠、打击报复和非法处分导致监督无法进行的情况下,经由法定程序直接启动司法程序,以司法手段保障监督主体合法权益和监督活动继续进行的司法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