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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价值作为理论抽象,无法用来实际衡量价格的合理性。根据成本加平均利润率来定价,在价格改革的实践中会导致"新瓶装旧酒"。由于价值规律的运动要借助于市场竞争价格机制,因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应尽量少干预市场定价的客观过程。当前各项配套改革,应围绕如何为价格机制的运行逐步创造适宜环境这一中心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