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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教学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应以重点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依赖于各专业具体课程教学内容的相应改革。法学专业中的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涉足教学内容之量与质的两个向度,其中量的变化展现在新的主干课程与方向课程的生成;质的变化蕴含于理论深度的削弱与实用性知识的增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