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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作为先行试点的3个省份之一,浙江从实践亟需的体制机制抓起,把加强纪委监委内部职责衔接,理顺执纪监督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省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的职责界限作为关键步骤和环节,着力完善执纪监督、线索处置、案件审查调查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探索和司法机关衔接的具体办法,全线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各个节点,为实现"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改革要求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