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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亚林(江西财经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一、大学校园中的自杀传染现象
2005年4月22日,一名北大中文系大二女生自理科2号楼9层跳下,经抢救无效身亡。同年5月7日,北大数学系一名男博士从同样地点跳下,当场身亡。同年5月13日,北大医学部大三学生张金金在成都双流机场跳天桥自杀。同年7月25日晚8时,北大心理学系02级本科一男生从5楼宿舍跳下身亡。2004年4月16日北京师范大学一名研究生跳楼自杀,同年8月30日北京师范大学地理楼前一女研究生坠楼身亡。同年11月11日北京师范大学一毕业生自杀。在2003年春季开学后的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武汉高校发生12起学生自杀事件,10人死亡,2人获救,其中,有两所学校该学期的自杀人数在2起以上。这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案例表明,一所大学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学生自杀的情况多次出现,“自杀传染”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大学生自杀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特征。尽管自杀的大学生在大学生人数上比例不大,但这一特征仍足以引起我们重视。
二、导致大学生自杀传染的原因
那么,在大学校园中出现自杀传染现象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大学生心理问题严重
《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14%的大学生出现抑郁症状,17%的人出现焦虑症状,12%的人存在敌对情绪。曾有媒体进行过一项高校流行语调查,“郁闷”一词以百分之五十五的得票率高居榜首。“郁闷”成了不少大学生的口头禅。他们为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而郁闷,为敏感的校园人际关系以及校园内部贫富差距显露的社会不公而郁闷,为考研、就业与恋爱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而郁闷。专家指出,“郁闷”是一种笼统的心理亚健康情绪的反映。
由此可见,当前相当一部分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存在着极大隐患。强迫倾向、抑郁、敌意、人际敏感、偏执、焦虑等种种问题情绪不同程度地困扰着他们。这些情绪如果长期积累,得不到舒缓,将导致青年学生处于人格崩溃、混乱状态,对自己的人生方向选择出现迷失,从而成为自杀传染的易感人群。
2.高校心理干预机制不健全
由于大学生心理问题日益突出,许多高校都设立了心理咨询中心,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北大、清华、北师大等名校都有比较完备的心理咨询中心。但很多学校很多情况下,这些中心只是学校的摆设,很少有学生能真正走进这些地方倾诉自己的内心秘密,得到有效的心理疏导和矫正。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学生的传统思维问题,怕被人耻笑为“神经病”,另一方面在于高校心理咨询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以及专业化程度不高。有相当一部分专兼职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又没有经过切实有效的培训,导致在讲授知识或解释问题时出现概念泛化、乱扣帽子,心理咨询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使原本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内心更加封闭。
3.媒体渲染过度
自杀是最悲惨的结束生命的方式。自杀的大部分人内心都是十分矛盾的,他们开始也许不清楚自己是不是要结束生命。然而媒体大量、反复对自杀行为曝光,容易鼓励心理脆弱人群出现自杀冲动,出现模仿潮。美国生命伤害防治中心1994年召开“自杀传染和自杀报道”全美学术讨论会,强调社会应当了解媒体报道与自杀率之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关系,是有科学统计依据的。来自二十个国家,近九十篇的研究报告,都显示媒体报道自杀的新闻确实会增加有自杀倾向者的模仿作用。
当前,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在文章中宣扬迷信,渲染现实社会的“黑暗”,并将天堂与之对比,渲染悲观厌世情绪,详细地描述自杀过程,有的甚至美化自杀。它们作为一种社会氛围,在不同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还缺乏足够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的大学生,成为某些人自杀心理的基础,诱发自杀行为。一个学生在遗书中这样解释自杀原因:“我感到这个社会太污浊,不愿再和它为伍,想回到干净的天堂中去。”
三、预防大学生自杀传染的对策
当自杀成为一种传染现象出现在大学校园时,已经演变成为一种社会危机,对学生、学校、家庭、社会都将产生巨大的危害。因此,高校和社会要以危机管理意识来对待和处理频发的大学生自杀现象,建立起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和预警系统。具体来说:
1.完善心理咨询机构
高校应该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的重要性,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一个集咨询、普查、跟踪、干预调节一体化的心理咨询中心。其工作包括:讲授心理知识;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开设救助热线;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建立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心理问题比较严重的学生,会同心理医生和专家进行会诊,对症下药;与当地公安、消防、医院等职能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同时还可以与社区的危机干预中心建立长期而稳定的联系,邀请危机干预专家,协助学校开展自杀预防、干预、后干预的工作。
2.引入“生命教育”课程
所谓生命教育就是生命观的教育,包括生命神圣论、生命价值论、自我认知和死亡观等内容,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的价值,提升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一直为追求升学率而被功利化,“生命教育”成为教育盲点。正因为“生命教育”的“缺席”,学生们越来越缺少心灵的支柱,在现代社会的种种压力、困惑面前表现得极端脆弱,不知道生命之宝贵,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
3.加强全体师生危机管理意识
在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和预警系统的过程中,应该对高校每一名成员,包括校长、院系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宿舍长以及学生个体,进行危机教育,增加他们应对危机的意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培训他们掌握正确的识别危机和干预的方法。
首先,教会每位师生识别自杀的各种危险信号。据南京危机中心调查,61例自杀的大学生中,有22人曾明显的流露出各种消极言行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其次,增强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单靠心理学教师的指导和咨询是不够的,必须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去。因此,增强每一位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和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学校要组织教师学习、培训,提高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学习心理教育理论,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手段与方法,运用到教育和教学各个环节中,处理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再次,学校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当自杀事件发生后,不仅要及时处理自杀者的善后事宜,还要对周围的学生进行心理安抚,帮助他们尽快走出阴影。在出现自杀等严重情况时,部分大学甚至封锁消息,把自杀当做学校的耻辱,更谈不上预防今后此类同样的事情发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计,一个人自杀平均会使6个家人和朋友的生活深受影响。一大学生跳楼自杀,对于本校园内学生的心理刺激程度和范围,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高校不仅要关注大学生自杀前的心理干预,而且要重视在学生自杀后,对整个校园大学生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进行有效预防。校方可以恰当地披露真相,为全体学生客观地分析原因,告诉他们自杀不是面对人生困惑的唯一解脱方式,提供正面的心理引导。
4.避免媒体炒作
自杀传染的存在不是要禁止媒体报道自杀事件,而是怎样在技术上寻求方法避免其负面效果。媒体对于自杀报道所造成模仿的潜在危险应有强烈意识,学会更专业化的处理方式。
媒体在自杀报道中应将阻止自杀现象蔓延和缓解自杀传染,打消其他人的自杀意念作为报道方针。报道中切忌将自杀者描绘成勇敢光荣、浪漫的形象;切忌把自杀行为描写成扑朔迷离,引人入胜的悬案,但也不能过于简单地归结于某一件事引发的悲剧。新闻中一般不应刊登死者照片或自杀遗书,不对自杀方式进行详尽的描述。要报道精神疾病的可治愈性,提供相关救助机构的信息。指明死者除自杀外尚有出路,提供如何改善所处困境的建议,插入一些个体如何解决重大冲突的积极案例。还可以对自杀未遂所带来的躯体上的严重后果,如脑功能受损、瘫痪等进行描述,并在报道时提到自杀者的行为对其亲属和心理方面的伤害,亦可以防止盲目模仿自杀行为。
一、大学校园中的自杀传染现象
2005年4月22日,一名北大中文系大二女生自理科2号楼9层跳下,经抢救无效身亡。同年5月7日,北大数学系一名男博士从同样地点跳下,当场身亡。同年5月13日,北大医学部大三学生张金金在成都双流机场跳天桥自杀。同年7月25日晚8时,北大心理学系02级本科一男生从5楼宿舍跳下身亡。2004年4月16日北京师范大学一名研究生跳楼自杀,同年8月30日北京师范大学地理楼前一女研究生坠楼身亡。同年11月11日北京师范大学一毕业生自杀。在2003年春季开学后的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武汉高校发生12起学生自杀事件,10人死亡,2人获救,其中,有两所学校该学期的自杀人数在2起以上。这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案例表明,一所大学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学生自杀的情况多次出现,“自杀传染”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大学生自杀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特征。尽管自杀的大学生在大学生人数上比例不大,但这一特征仍足以引起我们重视。
二、导致大学生自杀传染的原因
那么,在大学校园中出现自杀传染现象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大学生心理问题严重
《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14%的大学生出现抑郁症状,17%的人出现焦虑症状,12%的人存在敌对情绪。曾有媒体进行过一项高校流行语调查,“郁闷”一词以百分之五十五的得票率高居榜首。“郁闷”成了不少大学生的口头禅。他们为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而郁闷,为敏感的校园人际关系以及校园内部贫富差距显露的社会不公而郁闷,为考研、就业与恋爱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而郁闷。专家指出,“郁闷”是一种笼统的心理亚健康情绪的反映。
由此可见,当前相当一部分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存在着极大隐患。强迫倾向、抑郁、敌意、人际敏感、偏执、焦虑等种种问题情绪不同程度地困扰着他们。这些情绪如果长期积累,得不到舒缓,将导致青年学生处于人格崩溃、混乱状态,对自己的人生方向选择出现迷失,从而成为自杀传染的易感人群。
2.高校心理干预机制不健全
由于大学生心理问题日益突出,许多高校都设立了心理咨询中心,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北大、清华、北师大等名校都有比较完备的心理咨询中心。但很多学校很多情况下,这些中心只是学校的摆设,很少有学生能真正走进这些地方倾诉自己的内心秘密,得到有效的心理疏导和矫正。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学生的传统思维问题,怕被人耻笑为“神经病”,另一方面在于高校心理咨询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以及专业化程度不高。有相当一部分专兼职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又没有经过切实有效的培训,导致在讲授知识或解释问题时出现概念泛化、乱扣帽子,心理咨询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使原本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内心更加封闭。
3.媒体渲染过度
自杀是最悲惨的结束生命的方式。自杀的大部分人内心都是十分矛盾的,他们开始也许不清楚自己是不是要结束生命。然而媒体大量、反复对自杀行为曝光,容易鼓励心理脆弱人群出现自杀冲动,出现模仿潮。美国生命伤害防治中心1994年召开“自杀传染和自杀报道”全美学术讨论会,强调社会应当了解媒体报道与自杀率之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关系,是有科学统计依据的。来自二十个国家,近九十篇的研究报告,都显示媒体报道自杀的新闻确实会增加有自杀倾向者的模仿作用。
当前,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在文章中宣扬迷信,渲染现实社会的“黑暗”,并将天堂与之对比,渲染悲观厌世情绪,详细地描述自杀过程,有的甚至美化自杀。它们作为一种社会氛围,在不同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还缺乏足够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的大学生,成为某些人自杀心理的基础,诱发自杀行为。一个学生在遗书中这样解释自杀原因:“我感到这个社会太污浊,不愿再和它为伍,想回到干净的天堂中去。”
三、预防大学生自杀传染的对策
当自杀成为一种传染现象出现在大学校园时,已经演变成为一种社会危机,对学生、学校、家庭、社会都将产生巨大的危害。因此,高校和社会要以危机管理意识来对待和处理频发的大学生自杀现象,建立起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和预警系统。具体来说:
1.完善心理咨询机构
高校应该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的重要性,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一个集咨询、普查、跟踪、干预调节一体化的心理咨询中心。其工作包括:讲授心理知识;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开设救助热线;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建立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心理问题比较严重的学生,会同心理医生和专家进行会诊,对症下药;与当地公安、消防、医院等职能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同时还可以与社区的危机干预中心建立长期而稳定的联系,邀请危机干预专家,协助学校开展自杀预防、干预、后干预的工作。
2.引入“生命教育”课程
所谓生命教育就是生命观的教育,包括生命神圣论、生命价值论、自我认知和死亡观等内容,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的价值,提升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一直为追求升学率而被功利化,“生命教育”成为教育盲点。正因为“生命教育”的“缺席”,学生们越来越缺少心灵的支柱,在现代社会的种种压力、困惑面前表现得极端脆弱,不知道生命之宝贵,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
3.加强全体师生危机管理意识
在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和预警系统的过程中,应该对高校每一名成员,包括校长、院系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宿舍长以及学生个体,进行危机教育,增加他们应对危机的意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培训他们掌握正确的识别危机和干预的方法。
首先,教会每位师生识别自杀的各种危险信号。据南京危机中心调查,61例自杀的大学生中,有22人曾明显的流露出各种消极言行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其次,增强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单靠心理学教师的指导和咨询是不够的,必须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去。因此,增强每一位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和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学校要组织教师学习、培训,提高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学习心理教育理论,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手段与方法,运用到教育和教学各个环节中,处理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再次,学校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当自杀事件发生后,不仅要及时处理自杀者的善后事宜,还要对周围的学生进行心理安抚,帮助他们尽快走出阴影。在出现自杀等严重情况时,部分大学甚至封锁消息,把自杀当做学校的耻辱,更谈不上预防今后此类同样的事情发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计,一个人自杀平均会使6个家人和朋友的生活深受影响。一大学生跳楼自杀,对于本校园内学生的心理刺激程度和范围,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高校不仅要关注大学生自杀前的心理干预,而且要重视在学生自杀后,对整个校园大学生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进行有效预防。校方可以恰当地披露真相,为全体学生客观地分析原因,告诉他们自杀不是面对人生困惑的唯一解脱方式,提供正面的心理引导。
4.避免媒体炒作
自杀传染的存在不是要禁止媒体报道自杀事件,而是怎样在技术上寻求方法避免其负面效果。媒体对于自杀报道所造成模仿的潜在危险应有强烈意识,学会更专业化的处理方式。
媒体在自杀报道中应将阻止自杀现象蔓延和缓解自杀传染,打消其他人的自杀意念作为报道方针。报道中切忌将自杀者描绘成勇敢光荣、浪漫的形象;切忌把自杀行为描写成扑朔迷离,引人入胜的悬案,但也不能过于简单地归结于某一件事引发的悲剧。新闻中一般不应刊登死者照片或自杀遗书,不对自杀方式进行详尽的描述。要报道精神疾病的可治愈性,提供相关救助机构的信息。指明死者除自杀外尚有出路,提供如何改善所处困境的建议,插入一些个体如何解决重大冲突的积极案例。还可以对自杀未遂所带来的躯体上的严重后果,如脑功能受损、瘫痪等进行描述,并在报道时提到自杀者的行为对其亲属和心理方面的伤害,亦可以防止盲目模仿自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