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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卫生部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12]61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用权。《意见》把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人事权、财务权等5大管理权纳入重点监控范围,要求通过设置“内控点”实施过程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