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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制定企业专利申请战略对其自身的专利申请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很大的帮助。相关战略应包含企业的决策及研发、申请等工作阶段,并且根据制定的战略去确定企业的研发方向,充分利用企业资源。
关键词:企业;专利申请;战略;运用
一、是否申请专利的决策
1.1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是企业技术创新获得专利权的唯一途径,也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性的工作。企业是否申请专利就需要结合自己的经营发展战略,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后再决策。如果某项创新成果具有专利性,构成专利主题时,在下列情况下应尽量申请专利:
(1)从竞争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形。技术比较复杂、竞争对手难以绕过去的比较重要的技术创新成果,如企业的基本发明;通过申请专利能有效地控制竞争对手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专利申请和确权能有效地防止竞争对手控制自己。
(2)从技术开发难度的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形。属于那些市场潜力较大但创造性较低的发明创造成果。这类成果由于创造性较低,能比较容易地由他人开发出来,应及时申请专利,否则容易坐失商业机遇。
(3)从法律利用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况。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不在于自己利用,而主要是实施专利有偿转让战略时,有必要申请专利。另外,考虑专利产品容易被他人仿制,也有必要申请专利。
(4)从市场的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形。对那些市场应用前景好,经济价值大的创新成果,一般应申请专利。有些产品的研究、开发时间长,耗资巨大,显然也应申请专利。企业一旦对其技术创新成果作出了申请专利的决策,下一步就是组织好专利申请工作了。
1.2作为技术秘密保密
(1)明显不能适应专利保护的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技术创新成果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主题;技术创新成果不具备专利性质,尽管其商业价值可能较大。
(2)虽然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但专利保护风险大,从技术、市场或经济方面分析,申请专利可能对竞争对手有利,或对自己并无多大益处。竞争对手能够在研究专利说明后轻易绕过的技术创新成果;技术创新成果商业应用价值不大,申请专利会公开发明创造内容,而对自己并无经济利益方面的好处;技术创新成果经济寿命周期短,申请发明专利有可能出现等到授权时该技术成果已有更先进的替代技术出现的情况。
二、申请时机的决策
我国有些企业在新产品上市几年后,发现市场上有仿造品严重影响本企业经营时才想到去申请专利,结果因为产品已被公开使用而丧失新穎性,无法获得专利。这些教训是值得吸取的。但是,申请专利的时间也并不是说越早越好。过早申请也会存在一些缺陷。专利申请时机究竟以哪天为好,应当根据企业某项特定的技术创新成果而定,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但是在确定适当的申请时机方面,以下原则是值得重视的:要充分考虑竞争对手目前的状况,特别是研究相同发明创造的可能。如果竞争对手目前还无力研究出同样的成果,那么不必急于申请,待竞争对手准备研制但尚未研制出来时再申请专利。如果本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同时有多家企业或者其他主体在进行研制,那么应抢先申请;应注意技术创新阶段的保密,以免技术被人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三、专利申请种类的选择
就发明专利而言,各国一般将其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物质发明、应用发明、改进发明等。我国《专利法》确认的发明种类则有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产品或方法发明的改进发明。方法发明通常包括制造方法的发明、化学方法的发明、生物方法的发明,将产品(主要是物质)用于新用途的方法发明。方法发明可以涉及全部过程,也可只涉及其中某个步骤。发明专利保护的特点是,创造性程度要求高,保护期较长,审批周期较长,申请费用较高。根据发明专利的这些特点,在下述情况下应考虑申请发明专利:涉及制造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将产品用于新用途的方法方面的发明创造;重大的发明创造,特别是创造性程度很高的发明创造,开辟一个全新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发明相比,则有一些不同特点。实用新型涉及的只是产品,而且这种产品必须是有一定固定形状的产品。如仪器、设备、日用品和其他器具。没有固定的形状结构的产品如气态、液态、颗粒状,不能成为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而以非立体的平面形态表现出来的产品和不可移动的产品,尽管有一定的形状、构造,也不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比发明要短,创造性程度要求也低一些,并且审批程度比较简单,申请费用也低一些。外观设计实际上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它必须与产品有关并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结为一体。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有相似的地方,即都涉及产品的外部形状,但外观设计仅此而已,实用新型还涉及产品的内部构造,具有一定的功能目的。
四、专利申请国别的选择
为正确地确定专利申请国,应制定在国外专利确权的策略,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国家专利制度状况不同国家的专利制度状况对在国外申请专利有一定影响。例如,某项技术创新成果创造性程度不高而市场前景大,就可以到采用实用新型制度的国家或实行登记制的国家去申请专利;拟在国外的活动计划,例如,准备在哪些国家使用该项技术从事生产,或输入专利产品并防止伪造品输出;确定产品与技术领域在国外生产、经营的产品应事先心中有数,可以从产品的性质、技术寿命、市场范围、消费群体等方面进行评价;确定申请国从占领竞争对手市场的角度看,开拓性的重要发明宜向多国申请专利。一般性的发明创造,则依据产品被竞争对手利用的情况确定。
五、结束语
企业专利申请是为实现企业的一定战略目标服务的,其本身也具有相当的战略色彩。企业专利申请战略主要涉及到申请决策、申请时机、申请种类、申请范围、申请国别等内容。在具体的申请实务中则存在相应的策略。企业运用好专利申请战略有利于更好地实施专利战略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张擎.论我国企业专利申请战略[D].广西师范大学,2014.
[2]胡瑞.企业专利战略与制度建设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2.
(作者单位:珠海优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梁甲文(1990.11.27-);性别:男;籍贯:山西;民族:汉;学历:本科;职务:专利工程师;研究方向:企业专利实务。
关键词:企业;专利申请;战略;运用
一、是否申请专利的决策
1.1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是企业技术创新获得专利权的唯一途径,也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性的工作。企业是否申请专利就需要结合自己的经营发展战略,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后再决策。如果某项创新成果具有专利性,构成专利主题时,在下列情况下应尽量申请专利:
(1)从竞争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形。技术比较复杂、竞争对手难以绕过去的比较重要的技术创新成果,如企业的基本发明;通过申请专利能有效地控制竞争对手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专利申请和确权能有效地防止竞争对手控制自己。
(2)从技术开发难度的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形。属于那些市场潜力较大但创造性较低的发明创造成果。这类成果由于创造性较低,能比较容易地由他人开发出来,应及时申请专利,否则容易坐失商业机遇。
(3)从法律利用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况。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不在于自己利用,而主要是实施专利有偿转让战略时,有必要申请专利。另外,考虑专利产品容易被他人仿制,也有必要申请专利。
(4)从市场的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形。对那些市场应用前景好,经济价值大的创新成果,一般应申请专利。有些产品的研究、开发时间长,耗资巨大,显然也应申请专利。企业一旦对其技术创新成果作出了申请专利的决策,下一步就是组织好专利申请工作了。
1.2作为技术秘密保密
(1)明显不能适应专利保护的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技术创新成果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主题;技术创新成果不具备专利性质,尽管其商业价值可能较大。
(2)虽然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但专利保护风险大,从技术、市场或经济方面分析,申请专利可能对竞争对手有利,或对自己并无多大益处。竞争对手能够在研究专利说明后轻易绕过的技术创新成果;技术创新成果商业应用价值不大,申请专利会公开发明创造内容,而对自己并无经济利益方面的好处;技术创新成果经济寿命周期短,申请发明专利有可能出现等到授权时该技术成果已有更先进的替代技术出现的情况。
二、申请时机的决策
我国有些企业在新产品上市几年后,发现市场上有仿造品严重影响本企业经营时才想到去申请专利,结果因为产品已被公开使用而丧失新穎性,无法获得专利。这些教训是值得吸取的。但是,申请专利的时间也并不是说越早越好。过早申请也会存在一些缺陷。专利申请时机究竟以哪天为好,应当根据企业某项特定的技术创新成果而定,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但是在确定适当的申请时机方面,以下原则是值得重视的:要充分考虑竞争对手目前的状况,特别是研究相同发明创造的可能。如果竞争对手目前还无力研究出同样的成果,那么不必急于申请,待竞争对手准备研制但尚未研制出来时再申请专利。如果本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同时有多家企业或者其他主体在进行研制,那么应抢先申请;应注意技术创新阶段的保密,以免技术被人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三、专利申请种类的选择
就发明专利而言,各国一般将其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物质发明、应用发明、改进发明等。我国《专利法》确认的发明种类则有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产品或方法发明的改进发明。方法发明通常包括制造方法的发明、化学方法的发明、生物方法的发明,将产品(主要是物质)用于新用途的方法发明。方法发明可以涉及全部过程,也可只涉及其中某个步骤。发明专利保护的特点是,创造性程度要求高,保护期较长,审批周期较长,申请费用较高。根据发明专利的这些特点,在下述情况下应考虑申请发明专利:涉及制造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将产品用于新用途的方法方面的发明创造;重大的发明创造,特别是创造性程度很高的发明创造,开辟一个全新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发明相比,则有一些不同特点。实用新型涉及的只是产品,而且这种产品必须是有一定固定形状的产品。如仪器、设备、日用品和其他器具。没有固定的形状结构的产品如气态、液态、颗粒状,不能成为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而以非立体的平面形态表现出来的产品和不可移动的产品,尽管有一定的形状、构造,也不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比发明要短,创造性程度要求也低一些,并且审批程度比较简单,申请费用也低一些。外观设计实际上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它必须与产品有关并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结为一体。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有相似的地方,即都涉及产品的外部形状,但外观设计仅此而已,实用新型还涉及产品的内部构造,具有一定的功能目的。
四、专利申请国别的选择
为正确地确定专利申请国,应制定在国外专利确权的策略,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国家专利制度状况不同国家的专利制度状况对在国外申请专利有一定影响。例如,某项技术创新成果创造性程度不高而市场前景大,就可以到采用实用新型制度的国家或实行登记制的国家去申请专利;拟在国外的活动计划,例如,准备在哪些国家使用该项技术从事生产,或输入专利产品并防止伪造品输出;确定产品与技术领域在国外生产、经营的产品应事先心中有数,可以从产品的性质、技术寿命、市场范围、消费群体等方面进行评价;确定申请国从占领竞争对手市场的角度看,开拓性的重要发明宜向多国申请专利。一般性的发明创造,则依据产品被竞争对手利用的情况确定。
五、结束语
企业专利申请是为实现企业的一定战略目标服务的,其本身也具有相当的战略色彩。企业专利申请战略主要涉及到申请决策、申请时机、申请种类、申请范围、申请国别等内容。在具体的申请实务中则存在相应的策略。企业运用好专利申请战略有利于更好地实施专利战略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张擎.论我国企业专利申请战略[D].广西师范大学,2014.
[2]胡瑞.企业专利战略与制度建设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2.
(作者单位:珠海优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梁甲文(1990.11.27-);性别:男;籍贯:山西;民族:汉;学历:本科;职务:专利工程师;研究方向:企业专利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