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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劝辞、罢免不称职的人大代表,打破人大代表终届制。《意见》规定的具体方法是,让人大代表建立与选区、选区居民相对固定的联络网络,定期向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对不称职人大代表的劝辞、罢免,也将通过选举单位的评议和选民测评等形式决定。
打破人大代表终届制是好事,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应预作防范,避免可能出现的“副作用”。
行政机关应注意在打破“终届制”过程中,尊重人大及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能。人大是民意机构,其法定职能是代表民意,并监督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执政作为。打破代表终届制,应避免矫枉过正,在不经意间赋予行政首长裁判、监督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权力,削弱人大和民意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监督和制约。
还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在打破“终届制”的同时,一并打破法定的人大代表选举期限。各级人大代表5年一届,定期改选是法定的,目的是确保人大代表构成的稳定,确保人大职能的正常发挥。对人大代表的劝辞、罢免,应避免将评议、测评,演变为变相的“局部改选”。
人大代表的选举期限十分严肃,在任期内罢免人大代表,应遵循一定的专门程序,以确保人大代表构成的稳定性和选举制度的权威性。如果不注意这种程序的合理性,片面强调打破“终届制”,便可能影响人大选举的严肃性,影响人大组成的稳定,影响人大代表的正常履职。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把预案准备得扎实一些,打破“终届制”的阻力会更小,效果也会更好。
打破人大代表终届制是好事,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应预作防范,避免可能出现的“副作用”。
行政机关应注意在打破“终届制”过程中,尊重人大及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能。人大是民意机构,其法定职能是代表民意,并监督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执政作为。打破代表终届制,应避免矫枉过正,在不经意间赋予行政首长裁判、监督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权力,削弱人大和民意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监督和制约。
还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在打破“终届制”的同时,一并打破法定的人大代表选举期限。各级人大代表5年一届,定期改选是法定的,目的是确保人大代表构成的稳定,确保人大职能的正常发挥。对人大代表的劝辞、罢免,应避免将评议、测评,演变为变相的“局部改选”。
人大代表的选举期限十分严肃,在任期内罢免人大代表,应遵循一定的专门程序,以确保人大代表构成的稳定性和选举制度的权威性。如果不注意这种程序的合理性,片面强调打破“终届制”,便可能影响人大选举的严肃性,影响人大组成的稳定,影响人大代表的正常履职。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把预案准备得扎实一些,打破“终届制”的阻力会更小,效果也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