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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已经从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首批24家中央企业率先执行新准则,所有中央企业将在2008年底前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要做好大量的前期工作。国资委在今年发布了移:于中央企业执行俭业会计准贝岈有关事项的通知p及补充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7]38号、60号),明确了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组织领导、各项基础工作、有关衔接工作和其他重点关注的工作。本文主要从会计基础实务的角度出发,深入阐述过渡时期的各项工作,为执行新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