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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2018]1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县区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0月26日西宁市县区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科学高效地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州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