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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信誉与公众的信任是社会秩序的两块基石。任何一个稳定的、秩序良好的社会都是建立在政府具有良好的信誉而公众给予足够信任的基础上的,反之则会是一个动荡不安、冲突不断的秩序失范的社会。当前,群体性事件频繁爆发的背后无一不与政府信誉缺失有关。一些政府官员在“经济人”动机驱使下,在监督机制缺位的前提下滥用公共权力、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社会利益结构分化导致公众对政府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要使政府与公众之间重建信誉机制,就必须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和官员问责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