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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口关税从2004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关税总水平由2003年的11%降到10.4%,其中农产品由16.8%降到15.6%,工业品由10.3%降到9.5%.同时调整进口税则的部分税目,进口税则的税目总数由2003年的7445个增加到7475个.2004年调整关税的税目有2414个,占税目总数的32.3%.此外还继续对209个税目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