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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市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作出了科学划分全市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战略决定,将全市划分为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为全市各区县发展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明确了任务,将最大限度地激发区县科学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