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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规划委透露,为规范规划行政审批工作,决定建立对规划行政审批工作的评议制度。即日起,市规划委将发放《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评议表》,请建设单位办事人员以不记名方式,对规划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同时,市规划委还将结合定期对审批件的督查和信访件的核查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