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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中国农村出现了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权力之间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说,以村级党支部为代表的体制性权力和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代表的内生性权力正在进行着一场博弈。出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这种紧张关系的原因是各方面的,其中最根本的是制度设计的原因。解决这个矛盾,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基层党委、政府,应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决策机制和工作方法,切实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