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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以妇幼医院为主导的“医院-幼儿园-家庭一体化”的工作模式的可行性.方法 由眼科、保健科医生、护士、各幼儿园医生组成筛查组.以我市城区在读幼儿园3~6儿童4015名为筛查对象,使用尼德克AR-20型手持自动验光仪,筛查儿童双眼屈光状态,可疑者进行眼部详细检查以确诊、治疗.筛查结果幼儿园、医院都存档,并进行眼保健相关因素调查.结果 4015名3~6岁学龄前儿童,男2093例,占52.13%;女1922例,占47.87%.屈光异常488例,占12.16%;弱视93例,占2.37%;先天性眼病8例,占0.20%;总异常率为12.35%,其中男性异常率为12.53%,女性异常率为12.17%.不同性别之间筛查异常率差异无显著性(P> 0.05),年龄组之间异常率差异有显著性(P<0.05).结论 早期诊断、早期防治眼病,可以降低儿童弱视的患病率.学龄前儿童眼保健之医院、幼儿园、家庭一体化模式是可行的,为今后在我市儿童眼保健管理工作有序地、规范进行提供一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