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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太原市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太原市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太原市、县(区)两级政府将共同设置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补助资金,按照“谁实施、补助谁,谁利用、补助谁”的原则,每亩补助70元,其中,市县(区)各承担35元。该补助金主要用于秸秆收割、粉碎、机耕等秸秆综合利用环节和工作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