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7月22日经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在法规实施当年便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条例》实施准备期和实施后的工作情况,推动政府加快《条例》的贯彻落实。此次执法检查主要围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中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