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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984年原则批准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鉴于这一工程还有一些问题和新的建议需要从经济上、技术上深入研究,因此,于1986年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对工程的可行性又作了进一步论证和补充。通过这一阶段论证,对三峡工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新的建议,在论证专题报告中和这次长办编的可行性报告中都有科学的明确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