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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高职院校的发展要打破惯性工作思维,在依法治校的原则下,实现政府和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依法治理,使学校真正成为独立办学主体,坚持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监督,从而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