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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设部获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