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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清政府实行“新政”,在教育改革方面,设立新学堂、制定新学制。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这是我国近代第一个较为系统、完备的法定学制,可以说,在全国范围内创办近代新式学校也以此为开端。根据章程的规定,中小学普遍开设了历史课。从那时起,我国就有了关于历史教育教学的研究了。伴随着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历史学科教育研究也走过了百余年的路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有了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