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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10—0022—02
摘要:根据笔者求证,杜诗中“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中“没”字不是“波”字,应该训为“钻进水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中“臭”字应该训为“香”;“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中“雀”字是“鹊”,应该训为“麻雀”。
关键词:杜诗 训诂 “波” “臭” “雀”
《杜诗》自传世以来,备受历代学者的青睐与关注,光是训诂注解就不下千种,有关研究的论文更是不计其数,在这卷帙浩繁的注解训诂当中,曲解是难免的。在这里,本文就一些曲解与错误的注释略微做些校正,敬请萧老师指正。
一、“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中“没”字训诂。(《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杜甫的这句诗,大多数本子都写作“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但是,宋敏求的本子却是“白鸥波浩荡,万里谁能驯?”至于这点,苏轼早就指出来了,他在《东坡志林》里就提到:“子美‘白鸥没浩荡’,言灭没于烟波间耳。宋敏求谓鸥不解没,改作波字,便觉神气索然。”对于这点,杜诗注解的集大成者仇兆鳌似乎也非常同意这种观点,他在《杜诗详注》中不仅引用了苏轼的这句解释,而且还在后头引证到:“今按《易林》‘凫游江海,没行千里。’此没字所本。”从“凫游江海,没行千里”来看,“没”字是钻进水里的意思,因为野鸭在游水的时候会经常性地钻进水里潜行,而从苏轼的言辞“灭没于烟波间耳”来看,“没”当解释为灭没、消失,意思是白鸥消失灭没在浩淼的烟波当中了,这里既含有白鸥纵向钻进水里而灭没的意思,也含有白鸥横向消失在广阔的烟波当中的意思。笔者按:照苏轼这样理解“没”字,白鸥那种浪里击水的气势还是可以跃于纸上的,如果将“没”字改为“波”字,那么白鸥悍然凛冽的气势完全没有了,进而整首诗的诗意也大打折扣了,所以,宋敏求的这种解释是完全不可取的。周振甫先生对于这点,也作出过解释:“杜甫的《奉赠韦左垂丈二十二韵》诗,写鸥鸟在浩渺无边的万里烟波之中飞翔,没有谁能够驯服它,写出了广阔的境界,写出了鸥鸟自由自在地飞翔。‘没’指灭没,消失。写白鸥的消失,才能显出万里烟波的广阔。这个‘没’不是钻进水里的意思。改成‘白鸥波浩荡’,显不出白鸥的自在飞翔,所以毫无精神了。这样一改,意义也全变了。”在这里,周振甫也重新强调了“没”不能作“波”解,但是,他却认为“没”应理解为白鸥横向飞逝于波涛当中,而不是纵向钻进波浪当中。笔者按:杜甫曾着笔咏过白鸥,“江浦寒鸥戏,无他亦自饶。却思翻玉羽,随意点春苗。雪暗还须浴,风生一任飘。几群沧海上,清影日萧萧。”(《鸥》)①由其中的“点”与“浴”可以看出杜甫眼中的白鸥确实是钻进水中了的,而“清影日萧萧”也可以看出它们不是像周振甫所说的最终消逝的;另外,根据《生物百科辞典》:“白鸥属于鸥科,主要分布于北美、亚欧大陆北部,包括有中国秦岭淮河以北地区,善飞,能游水,常随潮而翔,善捕鱼,常常随潮起时鱼被潮卷出水面而钻进水中捕鱼。”由此可见,白鸥喜欢随潮而翔是觅食的需要,因为潮起会有鱼被卷上水面,而钻水捕鱼也是它们的本性所在,它们一般不会像大雁或雄鹰那样翔于空中而最终消逝的,所以,宋敏求因为不了解白鸥随潮而翔的习性而曲解了杜甫作诗的本意了,同样的,周振甫也因为不知道白鸥有在潮中捕鱼的习性而作出了错误的解释。
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中“臭”字训诂。(《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杜甫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历代诗词名句辞典》中被解释为:“那些朱门内的高贵人家家里,吃剩下酒肉都己经发臭了,朱门的路上,有因饥寒被冻死的尸骨。”其中“臭”字被训诂为发臭,在今天看来,这当然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今天“臭”字基本上只剩下“臭味、难闻的气味”这种意思了,所以在中小学教材当中,其中的“臭”就被解释成“臭味”了。“臭”在《说文》当中为小篆,“从自(鼻之本字)从犬”,属会意字,解释为:“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可以见得,“臭”的最初意思就是指气味,但气味有“好闻”与“难闻”两种,所以在后世的文献发展过程中,这两种意思都得到了运用。例如:“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易·系辞传》),“臭,香也”(《龙龛手鉴》)这两例“臭”都训为“香味”;另外,“工匠饥死,长安皆臭”(《后汉书.隗嚣传》),“臭,恶气息”(《玉篇》)这两例则训“臭”为“臭味”。所以在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里就引起争议了,有的认为“臭”应训为“臭味”,他们的理由是:在《杜诗详注》中,仇兆鳌在这句诗后引证到“《孙子新书》:楚庄攻宋,厨有臭肉”,另外,杜甫也曾有诗写道“富家厨肉臭,战地骸骨白”(《驱竖子摘苍耳》)②根据句意,这两处的“臭”应训为“腐臭、臭味”才合理,所以这些学者们就根据这个认为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中“臭”应训为“臭味”,而且这样解释也不悖整句诗意;而有的学者认为“臭”应训为“香味”,他们的理由是:肉可以臭但酒不可以臭,另外,何逊有诗“枝横却月观,花臭绕凌台”,更重要的是,明人叶敬平也有诗“未进君家门,先闻酒肉臭”,这两处“臭”必须训为“香味”才能意思通达,所以这些学者们就根据这个认为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中“臭”应训为“香味”,这样解释同样也不悖整句诗意。笔者按:首先,杜甫写过有“肉臭”(“富家厨肉臭”),但却没写过“酒臭”的,纵观整个杜诗,有把酒遣兴的美酒:“书乱谁能帙,杯干自可添”(《晚晴》);“报答春光知有处,应须美酒送生涯”(《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其三);“谁能载酒开金盏,唤取佳人舞绣筵”(《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其四);“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等,也有借酒浇愁的苦酒:“愁多任酒醺”(《留别贾严二阁老两院补阙得云字》);“浊醪谁造汝,一酌散千忧”(《落日》)“重阳独酌杯中酒,抱病起登江上台”(《九日四首》)“潦倒新停浊酒杯,百年多病独登台”(《秋兴八首》),由此可见,杜甫他自己也知道酒是不会臭的。另外,有些学者认为,美味佳肴与后面的“冻死骨”意思不搭,笔者却觉得,“朱门酒肉太多吃喝不完,都变质发臭了”跟下一句“路有冻死骨”同属切责之语,不能天生张力,而杜甫比较喜欢在两句诗之间制作张力,赫赫豪门与荒凉小路对比,富人们美味佳肴的享受与穷人们忍饥挨冻而死的身躯相对,这样才更显张力。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元稹也曾写过诗句“归来始安坐,富与王者勍。市卒酒肉臭,县胥家舍成。”(《估客乐》)这里的“酒肉臭”必须训为“很香很美味的酒肉”才能意思通顺,元稹是中唐时期的人,杜甫的这句诗是很有可能看到过的,如果这样,元稹不可能不顾及杜甫的诗句而将“酒肉臭”表示成美味的佳肴,即使没见过这句杜诗,那也能说明唐人很习惯于用“酒肉臭”来表示美味佳肴了,还有一点得注意,明人叶敬平也有诗“未进君家门,先闻酒肉臭”,杜甫在宋以来地位就非常非常地高,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元明清,所以明代文人不可能不熟悉诗圣杜甫的这句诗,既然他熟悉这句诗,那怎么可能把诗圣的诗句搬到自己的诗里就完全弄反意思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杜甫原来诗句“酒肉臭”的本意应该就是“美酒佳肴”的意思了,至于今天很多人都习惯“酒肉臭”是“酒肉腐臭”的意思,很大原因就是“臭”的意义在今天已经完全没有“香”的义素在里面了,而只有“难闻的气味”这种意思,所以,近人习惯性也将杜甫的诗句弄错了。 三、“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中“雀”字训诂。(《羌村三首》)
仇兆鳌在《杜诗详注》中注道:“柴门鸟雀(当做鹊)噪,归客千里至。”(《羌村三首》)并在后面引证了一例“陆贾《新语》:乾鹊噪而行人至。”笔者按:仇氏单凭一例“乾鹊噪而行人至”而证明了杜诗“柴门鸟雀噪”中“雀”应当是鹊,这是十分不明智的。宋玉在《高唐赋》中也曾这样描写过“从雀嗷嗷”,“嗷嗷”跟“噪”意思差不多,那是不是也可以证明杜诗“柴门鸟雀噪”中“雀”应当不是“鹊”而是“雀”?其实,“雀”和“鹊”是有着很大区别的,“雀”是指麻雀,“鹊”是指“喜鹊”,根据《生物百科辞典》:“喜鹊一般在高大乔木的顶端筑巢栖息,特备喜欢把巢筑在民宅旁的大树上;而麻雀的巢很简陋 ,以草茎、羽毛等构成,一般筑在低矮的灌木丛当中,有时也建在民宅的屋檐下甚至墙洞中。”杜甫住的是草堂,草堂是特别适合麻雀筑巢的地方,而喜鹊是不会选择这样低矮的茅草屋或其周围来筑巢的。另外,杜甫也有描写过麻雀和喜鹊的诗例,“南飞有乌鹊,夜久落江边。”(《月三首.其三》)③根据《生物百科辞典》:“鹊和雀不同,它敏捷,善飞,不仅飞行速度极快,而且飞程相对来说比较远。”可以确定这里是指喜鹊或者是跟喜鹊相近的鹊类;而在“黄雀饱野粟,群飞动荆榛。”(《赠别贺兰铦》)④“秋虫声不去,暮雀意何如。”(《除架》)⑤根据《生物百科辞典》:“麻雀的巢很简陋 ,以草茎、羽毛等构成,一般筑在低矮的灌木丛当中。”可以确定在这荆榛草丛里的确实是麻雀,所以说杜甫的那双慧眼是不会不明辨事实而随意把错误的事物写进诗中的。这样的话,根据事实,“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中“雀”字是正确的。
注释:
[1]见于仇兆鳌《杜诗详注》第四册第1531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2]见于仇兆鳌《杜诗详注》第四册第1666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3]见于仇兆鳌《杜诗详注》第四册第1630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4]见于仇兆鳌《杜诗详注》第三册第1071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5]见于仇兆鳌《杜诗详注》第二册第615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参考文献:
[1]徐有富著.治学方法与论文写作(第八讲)[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2]仇兆鳌注.杜诗详注(第四册)[M].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第1630页
[3]席红.浅谈训诂在古典诗歌鉴赏中的作用[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0期
[4]于群.训诂学实用性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4月
[5]樊维纲.杜诗“朱门酒肉臭”句释义辨说[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5期
摘要:根据笔者求证,杜诗中“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中“没”字不是“波”字,应该训为“钻进水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中“臭”字应该训为“香”;“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中“雀”字是“鹊”,应该训为“麻雀”。
关键词:杜诗 训诂 “波” “臭” “雀”
《杜诗》自传世以来,备受历代学者的青睐与关注,光是训诂注解就不下千种,有关研究的论文更是不计其数,在这卷帙浩繁的注解训诂当中,曲解是难免的。在这里,本文就一些曲解与错误的注释略微做些校正,敬请萧老师指正。
一、“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中“没”字训诂。(《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杜甫的这句诗,大多数本子都写作“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但是,宋敏求的本子却是“白鸥波浩荡,万里谁能驯?”至于这点,苏轼早就指出来了,他在《东坡志林》里就提到:“子美‘白鸥没浩荡’,言灭没于烟波间耳。宋敏求谓鸥不解没,改作波字,便觉神气索然。”对于这点,杜诗注解的集大成者仇兆鳌似乎也非常同意这种观点,他在《杜诗详注》中不仅引用了苏轼的这句解释,而且还在后头引证到:“今按《易林》‘凫游江海,没行千里。’此没字所本。”从“凫游江海,没行千里”来看,“没”字是钻进水里的意思,因为野鸭在游水的时候会经常性地钻进水里潜行,而从苏轼的言辞“灭没于烟波间耳”来看,“没”当解释为灭没、消失,意思是白鸥消失灭没在浩淼的烟波当中了,这里既含有白鸥纵向钻进水里而灭没的意思,也含有白鸥横向消失在广阔的烟波当中的意思。笔者按:照苏轼这样理解“没”字,白鸥那种浪里击水的气势还是可以跃于纸上的,如果将“没”字改为“波”字,那么白鸥悍然凛冽的气势完全没有了,进而整首诗的诗意也大打折扣了,所以,宋敏求的这种解释是完全不可取的。周振甫先生对于这点,也作出过解释:“杜甫的《奉赠韦左垂丈二十二韵》诗,写鸥鸟在浩渺无边的万里烟波之中飞翔,没有谁能够驯服它,写出了广阔的境界,写出了鸥鸟自由自在地飞翔。‘没’指灭没,消失。写白鸥的消失,才能显出万里烟波的广阔。这个‘没’不是钻进水里的意思。改成‘白鸥波浩荡’,显不出白鸥的自在飞翔,所以毫无精神了。这样一改,意义也全变了。”在这里,周振甫也重新强调了“没”不能作“波”解,但是,他却认为“没”应理解为白鸥横向飞逝于波涛当中,而不是纵向钻进波浪当中。笔者按:杜甫曾着笔咏过白鸥,“江浦寒鸥戏,无他亦自饶。却思翻玉羽,随意点春苗。雪暗还须浴,风生一任飘。几群沧海上,清影日萧萧。”(《鸥》)①由其中的“点”与“浴”可以看出杜甫眼中的白鸥确实是钻进水中了的,而“清影日萧萧”也可以看出它们不是像周振甫所说的最终消逝的;另外,根据《生物百科辞典》:“白鸥属于鸥科,主要分布于北美、亚欧大陆北部,包括有中国秦岭淮河以北地区,善飞,能游水,常随潮而翔,善捕鱼,常常随潮起时鱼被潮卷出水面而钻进水中捕鱼。”由此可见,白鸥喜欢随潮而翔是觅食的需要,因为潮起会有鱼被卷上水面,而钻水捕鱼也是它们的本性所在,它们一般不会像大雁或雄鹰那样翔于空中而最终消逝的,所以,宋敏求因为不了解白鸥随潮而翔的习性而曲解了杜甫作诗的本意了,同样的,周振甫也因为不知道白鸥有在潮中捕鱼的习性而作出了错误的解释。
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中“臭”字训诂。(《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杜甫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历代诗词名句辞典》中被解释为:“那些朱门内的高贵人家家里,吃剩下酒肉都己经发臭了,朱门的路上,有因饥寒被冻死的尸骨。”其中“臭”字被训诂为发臭,在今天看来,这当然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今天“臭”字基本上只剩下“臭味、难闻的气味”这种意思了,所以在中小学教材当中,其中的“臭”就被解释成“臭味”了。“臭”在《说文》当中为小篆,“从自(鼻之本字)从犬”,属会意字,解释为:“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可以见得,“臭”的最初意思就是指气味,但气味有“好闻”与“难闻”两种,所以在后世的文献发展过程中,这两种意思都得到了运用。例如:“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易·系辞传》),“臭,香也”(《龙龛手鉴》)这两例“臭”都训为“香味”;另外,“工匠饥死,长安皆臭”(《后汉书.隗嚣传》),“臭,恶气息”(《玉篇》)这两例则训“臭”为“臭味”。所以在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里就引起争议了,有的认为“臭”应训为“臭味”,他们的理由是:在《杜诗详注》中,仇兆鳌在这句诗后引证到“《孙子新书》:楚庄攻宋,厨有臭肉”,另外,杜甫也曾有诗写道“富家厨肉臭,战地骸骨白”(《驱竖子摘苍耳》)②根据句意,这两处的“臭”应训为“腐臭、臭味”才合理,所以这些学者们就根据这个认为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中“臭”应训为“臭味”,而且这样解释也不悖整句诗意;而有的学者认为“臭”应训为“香味”,他们的理由是:肉可以臭但酒不可以臭,另外,何逊有诗“枝横却月观,花臭绕凌台”,更重要的是,明人叶敬平也有诗“未进君家门,先闻酒肉臭”,这两处“臭”必须训为“香味”才能意思通达,所以这些学者们就根据这个认为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中“臭”应训为“香味”,这样解释同样也不悖整句诗意。笔者按:首先,杜甫写过有“肉臭”(“富家厨肉臭”),但却没写过“酒臭”的,纵观整个杜诗,有把酒遣兴的美酒:“书乱谁能帙,杯干自可添”(《晚晴》);“报答春光知有处,应须美酒送生涯”(《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其三);“谁能载酒开金盏,唤取佳人舞绣筵”(《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其四);“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等,也有借酒浇愁的苦酒:“愁多任酒醺”(《留别贾严二阁老两院补阙得云字》);“浊醪谁造汝,一酌散千忧”(《落日》)“重阳独酌杯中酒,抱病起登江上台”(《九日四首》)“潦倒新停浊酒杯,百年多病独登台”(《秋兴八首》),由此可见,杜甫他自己也知道酒是不会臭的。另外,有些学者认为,美味佳肴与后面的“冻死骨”意思不搭,笔者却觉得,“朱门酒肉太多吃喝不完,都变质发臭了”跟下一句“路有冻死骨”同属切责之语,不能天生张力,而杜甫比较喜欢在两句诗之间制作张力,赫赫豪门与荒凉小路对比,富人们美味佳肴的享受与穷人们忍饥挨冻而死的身躯相对,这样才更显张力。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元稹也曾写过诗句“归来始安坐,富与王者勍。市卒酒肉臭,县胥家舍成。”(《估客乐》)这里的“酒肉臭”必须训为“很香很美味的酒肉”才能意思通顺,元稹是中唐时期的人,杜甫的这句诗是很有可能看到过的,如果这样,元稹不可能不顾及杜甫的诗句而将“酒肉臭”表示成美味的佳肴,即使没见过这句杜诗,那也能说明唐人很习惯于用“酒肉臭”来表示美味佳肴了,还有一点得注意,明人叶敬平也有诗“未进君家门,先闻酒肉臭”,杜甫在宋以来地位就非常非常地高,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元明清,所以明代文人不可能不熟悉诗圣杜甫的这句诗,既然他熟悉这句诗,那怎么可能把诗圣的诗句搬到自己的诗里就完全弄反意思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杜甫原来诗句“酒肉臭”的本意应该就是“美酒佳肴”的意思了,至于今天很多人都习惯“酒肉臭”是“酒肉腐臭”的意思,很大原因就是“臭”的意义在今天已经完全没有“香”的义素在里面了,而只有“难闻的气味”这种意思,所以,近人习惯性也将杜甫的诗句弄错了。 三、“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中“雀”字训诂。(《羌村三首》)
仇兆鳌在《杜诗详注》中注道:“柴门鸟雀(当做鹊)噪,归客千里至。”(《羌村三首》)并在后面引证了一例“陆贾《新语》:乾鹊噪而行人至。”笔者按:仇氏单凭一例“乾鹊噪而行人至”而证明了杜诗“柴门鸟雀噪”中“雀”应当是鹊,这是十分不明智的。宋玉在《高唐赋》中也曾这样描写过“从雀嗷嗷”,“嗷嗷”跟“噪”意思差不多,那是不是也可以证明杜诗“柴门鸟雀噪”中“雀”应当不是“鹊”而是“雀”?其实,“雀”和“鹊”是有着很大区别的,“雀”是指麻雀,“鹊”是指“喜鹊”,根据《生物百科辞典》:“喜鹊一般在高大乔木的顶端筑巢栖息,特备喜欢把巢筑在民宅旁的大树上;而麻雀的巢很简陋 ,以草茎、羽毛等构成,一般筑在低矮的灌木丛当中,有时也建在民宅的屋檐下甚至墙洞中。”杜甫住的是草堂,草堂是特别适合麻雀筑巢的地方,而喜鹊是不会选择这样低矮的茅草屋或其周围来筑巢的。另外,杜甫也有描写过麻雀和喜鹊的诗例,“南飞有乌鹊,夜久落江边。”(《月三首.其三》)③根据《生物百科辞典》:“鹊和雀不同,它敏捷,善飞,不仅飞行速度极快,而且飞程相对来说比较远。”可以确定这里是指喜鹊或者是跟喜鹊相近的鹊类;而在“黄雀饱野粟,群飞动荆榛。”(《赠别贺兰铦》)④“秋虫声不去,暮雀意何如。”(《除架》)⑤根据《生物百科辞典》:“麻雀的巢很简陋 ,以草茎、羽毛等构成,一般筑在低矮的灌木丛当中。”可以确定在这荆榛草丛里的确实是麻雀,所以说杜甫的那双慧眼是不会不明辨事实而随意把错误的事物写进诗中的。这样的话,根据事实,“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中“雀”字是正确的。
注释:
[1]见于仇兆鳌《杜诗详注》第四册第1531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2]见于仇兆鳌《杜诗详注》第四册第1666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3]见于仇兆鳌《杜诗详注》第四册第1630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4]见于仇兆鳌《杜诗详注》第三册第1071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5]见于仇兆鳌《杜诗详注》第二册第615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参考文献:
[1]徐有富著.治学方法与论文写作(第八讲)[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2]仇兆鳌注.杜诗详注(第四册)[M].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第1630页
[3]席红.浅谈训诂在古典诗歌鉴赏中的作用[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0期
[4]于群.训诂学实用性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4月
[5]樊维纲.杜诗“朱门酒肉臭”句释义辨说[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