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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教学中,教师常常要向学生解释与“比”有关的一些词语及其概念,例如:比喻、比拟、排比、对比、比照、类比、作比较、打比方、比喻论证、对比论证,还有因“比”引出的烘托、衬托、正反论证等等。虽然每次都想尽力讲得透彻些,但总是力不从心。一方面是由于这些词语及其概念都源自于人们的同一种心理活动“比”;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与教材配套的教参也存在把握不清的地方。新的《课程标准》虽然已经不再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这方面的知识了,但还是要求学生应该具备这方面的实际运用能力。因此我们认为作为,一名初中语文教师,明确上述词语的概念,具备系统的语文知识仍然是十分必要的。那么这些与“比”有关的词语概念之间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又该怎样准确区分呢?下面以苏教版为例稍作分析。
一、与“比”有关的表现手法与说明方法不能混淆
《宇宙里有些什么》中有这么两个句子:
(1)“火柴头那么大的一点点就抵得上十多个成年人的重量。用白金造成同样大的一个球,重量才抵得上它的二百万分之一。”
(2)“不要忘记,光线是宇宙中最快的使者,若是宇宙飞船,不知道要走多少万万年呢。”教参(七年级下册2005年5月版)
“课文简析”认为用了“作比较”的说明方法,用人们可以感知的事物来进行比较,通过已知认识未知。但是下一页的“探究·练习参考答案”却又把它分析成“对比”。应该说“作比较”和“对比”分属两个不同的范畴。
“对比”是一种表现手法,通过把两种相对立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放在一起对照,使事物的特征更加鲜明突出,从而达到表现中心的目的。而“作比较”则是一种说明方法,在说明事物特征时借助我们熟悉或已知的另一事物相比较,从两者的差异来感知所说明的事物的特征。很明显,此处第一例是通过“相同的重量,不同的体积”和“相同的体积,不同的重量”作两个角度的比较,以说明有些小恒星的密度之大;第二例是通过“最快的光”和“地球上最快的宇宙飞船”所用的时间作比较,从时间的差异上使读者对光速有感性认识,说明恒星系之大。这两例中,两事物相“比”都不在于通过对立性来突出两方或其中一方,而是企图通过双方的差异性来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特征。因此我们认为“课文简析”的分析要比“探究·练习参考答案”的分析更为确切些。
二、与“比”有关的修辞手法与说明方法不能混淆
这两者的混淆主要表现在“比喻”这一概念上。教师在讲授说明文时,通常会把文中所有比喻句都归为运用了“打比方”的说明方法,把“打比方”看成是 “比喻” 这种修辞手法在说明文中的代名词。其实,说明文中的比喻句并非都是“打比方”。例如《巍巍中山陵》中“当阳光灿烂时,远处方山如屏,秦淮似带……”和《松树金龟子》中“它是暑天暮色的点缀,是夏至那天镶在天幕上的漂亮首饰。”这两句都只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而《沙漠里的奇怪现象》中“这时候沙便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像打雷一样。”《活板》里“用胶泥刻字,薄如钱唇。”两处,则是运用了“打比方”的说明方法。《沙漠里的奇怪现象》中这一例句用人们所熟悉的“打雷”打比方,具体形象地说明了鸣沙发出的巨响到底是怎样一种声音。《活板》中这一例句是用常见的“钱唇”打比方,形象准确地说明了刻字的“薄”。显然这两例句说明时借助其他事物的目的并不在于语言上的修饰,而是为更好地说清事物的特征,当然客观上也起到了语言形象生动的效果。《巍巍中山陵》中一句,把“山”比作“屏”,把“秦淮河”比作“带”,是为了形象生动地突出从大平台上俯瞰到的山河之形美,而并不在于说明山河的具体形状;《松树金龟子》中一句,把“松树金龟子”比作“首饰”,也是为了形象生动地赞美松树金龟子的美丽,而不在于说明金龟子的某个特征。而且前者比喻的本体是从大平台上俯瞰到的“山河”,并不是要说明的对象“大平台”,所以“打比方”的论断更无从说起。后者比喻的本体虽然就是说明的对象,但此处课文以这个句子作为结尾,目的是用诗一般的语言来抒发对它的赞美之情,呼吁大家“别去打扰它”。
三、与“比”有关的修辞手法与论证方法不能混淆
与第二点一样,修辞手法与论证方法的混淆也主要表现在“比喻”这一概念上。同样道理,议论文中的比喻句并非都是“比喻论证”。“比喻论证”是论证方法的一种,能在议论中更形象生动地把作者的观点呈现出来,而绝不仅仅是语言文字上的修饰。例如《学问和智慧》中把“无学问的智慧”比作“肥皂泡”,把“从学问中锻炼出来的智慧”比作“探照灯”和“珍珠泉的泉水”,仅仅是用形象生动的语言突出了两种智慧的不同特征,在此基础上进行对比,通过对比阐述“智慧离不开学问,智慧必须以学问做基础”的道理,并不是用比喻来阐述道理,因此不是“比喻论证”。只有运用比喻揭示深刻道理的才是“比喻论证”。
《学问和智慧》这篇课文的最后一小节,作者把“学问”比作“建筑材料”,把“智慧”比作“建筑师的匠心”,通过只有材料决不能成为房子,光懂原理只可造普通房子,只有靠艺术家的匠心才能造出罗马圣彼德或巴黎圣母教堂的比喻,论证了“学问与智慧相辅为用,缺一不可”的道理,强调“我们不但需要学问,而且更需要智慧”的正确观点,这才是真正的“比喻论证”。
四、与“比”有关的表现手法和修辞手法不能混淆
九年级上册的《绿》一文课后练习二提到“课文写景的角度富有变化,综合运用了比喻、拟人、对比等修辞手法。”而教参“探究·练习参考答案” 却又把题目中的“对比”换成了“比较”的“表现手法”。那么,“对比”到底是修辞手法还是表现手法呢?《绿》中“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杨……那醉人的绿呀!”一段到底是用了“对比”还是“比较”?
表现手法主要作用于文章所要表达的内容或主题,修辞手法主要着眼于文字上的遣辞造句,重在突出句子的语意。《绿》中所写的什刹海拂地的绿杨,虎跑寺的绿壁,西湖的绿波,秦淮河的绿波,正如“课文简析”上说的都是为通过比较来衬托梅雨潭的绿美得无法比拟。所以这段文字既不能说是用了“对比”的修辞手法,也没有运用“对比”的表现手法,而是运用了“比较衬托”的表现手法。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与“比”有关的概念存在混淆的情况还远远不止上述这些。这些概念本身确实具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它们在内容上都引入了相关的其他事物,表达过程中都基于“比”这一心理活动,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忽略了其差异性。学术研究是永无止境的,教参编写者可能各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但要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要使学生能用最精确的语言准确表达他们的思想,教师不能模棱两可,教参也一定要有好的典范。我们希望至少在初中阶段能够构建一个相对完整的、科学的知识系统,以便于教师教学,也利于学生学习。
参考文献:
[1]苏教版初中语文参考1~6册。
[2]《语文知识》杂志(1991年~2006年)。
[3] 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彭 晔,江苏省昆山市锦溪中学)
一、与“比”有关的表现手法与说明方法不能混淆
《宇宙里有些什么》中有这么两个句子:
(1)“火柴头那么大的一点点就抵得上十多个成年人的重量。用白金造成同样大的一个球,重量才抵得上它的二百万分之一。”
(2)“不要忘记,光线是宇宙中最快的使者,若是宇宙飞船,不知道要走多少万万年呢。”教参(七年级下册2005年5月版)
“课文简析”认为用了“作比较”的说明方法,用人们可以感知的事物来进行比较,通过已知认识未知。但是下一页的“探究·练习参考答案”却又把它分析成“对比”。应该说“作比较”和“对比”分属两个不同的范畴。
“对比”是一种表现手法,通过把两种相对立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放在一起对照,使事物的特征更加鲜明突出,从而达到表现中心的目的。而“作比较”则是一种说明方法,在说明事物特征时借助我们熟悉或已知的另一事物相比较,从两者的差异来感知所说明的事物的特征。很明显,此处第一例是通过“相同的重量,不同的体积”和“相同的体积,不同的重量”作两个角度的比较,以说明有些小恒星的密度之大;第二例是通过“最快的光”和“地球上最快的宇宙飞船”所用的时间作比较,从时间的差异上使读者对光速有感性认识,说明恒星系之大。这两例中,两事物相“比”都不在于通过对立性来突出两方或其中一方,而是企图通过双方的差异性来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特征。因此我们认为“课文简析”的分析要比“探究·练习参考答案”的分析更为确切些。
二、与“比”有关的修辞手法与说明方法不能混淆
这两者的混淆主要表现在“比喻”这一概念上。教师在讲授说明文时,通常会把文中所有比喻句都归为运用了“打比方”的说明方法,把“打比方”看成是 “比喻” 这种修辞手法在说明文中的代名词。其实,说明文中的比喻句并非都是“打比方”。例如《巍巍中山陵》中“当阳光灿烂时,远处方山如屏,秦淮似带……”和《松树金龟子》中“它是暑天暮色的点缀,是夏至那天镶在天幕上的漂亮首饰。”这两句都只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而《沙漠里的奇怪现象》中“这时候沙便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像打雷一样。”《活板》里“用胶泥刻字,薄如钱唇。”两处,则是运用了“打比方”的说明方法。《沙漠里的奇怪现象》中这一例句用人们所熟悉的“打雷”打比方,具体形象地说明了鸣沙发出的巨响到底是怎样一种声音。《活板》中这一例句是用常见的“钱唇”打比方,形象准确地说明了刻字的“薄”。显然这两例句说明时借助其他事物的目的并不在于语言上的修饰,而是为更好地说清事物的特征,当然客观上也起到了语言形象生动的效果。《巍巍中山陵》中一句,把“山”比作“屏”,把“秦淮河”比作“带”,是为了形象生动地突出从大平台上俯瞰到的山河之形美,而并不在于说明山河的具体形状;《松树金龟子》中一句,把“松树金龟子”比作“首饰”,也是为了形象生动地赞美松树金龟子的美丽,而不在于说明金龟子的某个特征。而且前者比喻的本体是从大平台上俯瞰到的“山河”,并不是要说明的对象“大平台”,所以“打比方”的论断更无从说起。后者比喻的本体虽然就是说明的对象,但此处课文以这个句子作为结尾,目的是用诗一般的语言来抒发对它的赞美之情,呼吁大家“别去打扰它”。
三、与“比”有关的修辞手法与论证方法不能混淆
与第二点一样,修辞手法与论证方法的混淆也主要表现在“比喻”这一概念上。同样道理,议论文中的比喻句并非都是“比喻论证”。“比喻论证”是论证方法的一种,能在议论中更形象生动地把作者的观点呈现出来,而绝不仅仅是语言文字上的修饰。例如《学问和智慧》中把“无学问的智慧”比作“肥皂泡”,把“从学问中锻炼出来的智慧”比作“探照灯”和“珍珠泉的泉水”,仅仅是用形象生动的语言突出了两种智慧的不同特征,在此基础上进行对比,通过对比阐述“智慧离不开学问,智慧必须以学问做基础”的道理,并不是用比喻来阐述道理,因此不是“比喻论证”。只有运用比喻揭示深刻道理的才是“比喻论证”。
《学问和智慧》这篇课文的最后一小节,作者把“学问”比作“建筑材料”,把“智慧”比作“建筑师的匠心”,通过只有材料决不能成为房子,光懂原理只可造普通房子,只有靠艺术家的匠心才能造出罗马圣彼德或巴黎圣母教堂的比喻,论证了“学问与智慧相辅为用,缺一不可”的道理,强调“我们不但需要学问,而且更需要智慧”的正确观点,这才是真正的“比喻论证”。
四、与“比”有关的表现手法和修辞手法不能混淆
九年级上册的《绿》一文课后练习二提到“课文写景的角度富有变化,综合运用了比喻、拟人、对比等修辞手法。”而教参“探究·练习参考答案” 却又把题目中的“对比”换成了“比较”的“表现手法”。那么,“对比”到底是修辞手法还是表现手法呢?《绿》中“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杨……那醉人的绿呀!”一段到底是用了“对比”还是“比较”?
表现手法主要作用于文章所要表达的内容或主题,修辞手法主要着眼于文字上的遣辞造句,重在突出句子的语意。《绿》中所写的什刹海拂地的绿杨,虎跑寺的绿壁,西湖的绿波,秦淮河的绿波,正如“课文简析”上说的都是为通过比较来衬托梅雨潭的绿美得无法比拟。所以这段文字既不能说是用了“对比”的修辞手法,也没有运用“对比”的表现手法,而是运用了“比较衬托”的表现手法。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与“比”有关的概念存在混淆的情况还远远不止上述这些。这些概念本身确实具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它们在内容上都引入了相关的其他事物,表达过程中都基于“比”这一心理活动,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忽略了其差异性。学术研究是永无止境的,教参编写者可能各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但要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要使学生能用最精确的语言准确表达他们的思想,教师不能模棱两可,教参也一定要有好的典范。我们希望至少在初中阶段能够构建一个相对完整的、科学的知识系统,以便于教师教学,也利于学生学习。
参考文献:
[1]苏教版初中语文参考1~6册。
[2]《语文知识》杂志(1991年~2006年)。
[3] 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彭 晔,江苏省昆山市锦溪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