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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是指导全国食品监督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新颁布的《直销管理条理》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是有关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目前涉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法规还正在起草之中。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管理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尚未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