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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内”,本意指官宦或富家子弟,属中性词,如今蜕变为令人鄙夷的贬义词,专指那些利用父辈的权力或钱势为所欲为的纨绔子弟们。“衙内”一词成了倚仗权势为非作歹的“官二代”或“富二代”的代名词。
“我爸是李刚”
10月16日晚,原本温馨的河北大学校园,被一辆狂飙的轿车打破了宁静,惨剧瞬间发生,两名女生被撞倒,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一人重伤,车窗玻璃当即粉碎。撞人后,肇事者不但没有减速或停车,反而继续行驶,直到被众人合力拦下。据称肇事者当时竟口出狂言道:“你们看把我车撞成什么样了?我爸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
为什么敢如此猖狂和丧失人性呢?对逝者的悲惨和伤者的苦痛视若无睹,其眼里竟然只有自己的爱车,嘴里喊出来的竟是一种“撞死你,又能拿我怎么样”的疯狂霸道!在他的人生观里,宝贵的花季生命只是草芥而已,低贱得竟不如一块挡风玻璃!经过人肉搜索,证实肇事者叫李启铭(又名李一帆),让其有恃无恐的父亲是某公安局副局长李刚。这也就难怪李一帆被网友们愤怒地讥讽为“李衙内”了。
去年,在杭州也发生过类似事件,被网络称为“欺实马”案件。在撞飞人后,肇事者居然淡定自若地和朋友谈笑风生。这份肆无忌惮的轻松到底源自哪里呢?毫无疑问,“李衙内”的大胆放言和杭州富家“衙内”无耻的轻松,皆缘于“衙内”们有一个能大胆撑腰的“爸爸”级的长辈,而“衙内”们对“爸爸”们如此“信心”满满,无非是在“爸爸”们的荫庇下享有一般人难以享有的特权,以及在享受这种特权“快感”的过程中,权力“爸爸”们能够“谈笑问”摆平很多看似“麻烦”的事情,甚至菅人命的大事。
“我爸是李刚”,己成为“衙内”们最雷人的代表性话语,为民众所鞭挞与鄙视。此等狂妄之语并非特例,它折射出时下社会上的一种可怕的“衙内”现象。在一些横行无忌的大小“衙内”们心目中,正不知酝酿着多少个“我爸是某某”之类的骄横“特权”理念。
特权衍生物
“我爸是李刚”作为“衙内”典型话语惊闻于天下,但“衙内”的历史却可追溯到中国的封建等级社会,譬如当年清八旗子弟们,不就是如此表现的吗?这句话无疑是特权观念的遗留与衍生物,是这块畸形土壤上滋生出来的毒瘤。在特权观念的滋养之下,在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下,它的病菌为“权力变现”留下了空间和土壤。于是,“老子为儿子撑腰,儿子为老子捞钱”的“衙内”现象得以粉墨登场,并不断地蔓延、扩散。特权的顽强观念与制度缺“钙”成了生成“衙内”一切恶行的源泉。“衙内”们对中国未来可能的危害,从“我爸是李刚”这一公共事件已初现危机端倪。
谈及“衙内”,中国最出名的衙内要算“高衙内”了,“高衙内”是个浪荡子,本身并无官职,但因是高太尉高俅的螟蛉之子,倚势豪强,混行霸道,为人侧目,“在东京倚势豪强,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连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的娇妻也倍受他的凌辱,以至于最后林冲“逼上梁山”。衙内,本意指官宦或富家子弟,属中性词。受“高衙内”此等形象的影响,在人们的心目中,“衙内”已经蜕变为令人鄙夷的贬义词,专指那些利用父辈手中的权力或钱势,为所欲为的纨绔子弟们。可以说,现在“衙内”一词已经成了倚仗权势为非作歹的“官二代”或“富二代”的代名词。
另一种腐败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闭幕的当天。《人民日报》第九版刊载了一篇对“衙内现象”的批判文章。文章说所谓“衙内现象”,是指一些当权者,特别是部分高官,通过让子女经商办公司,再以自己的权力施加影响,帮助子女大肆捞钱。这种“衙内”现象已成为社会转型时期另一种常见的腐败形式。和以高俅为代表的旧社会相比,现在被查出的许多贪官背后也总是“潜伏”着“衙内”们的身影。例如。云南巨贪李嘉廷的小儿子李勃在身为省长的老爸支撑下,银行就像自家的“菜园”一样。“哪个行业最赚钱,就会携巨额银行贷款‘杀’向哪个行业”。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女儿慕洋每次拉广告时,都会大言不惭地说:“我是慕市长的女儿。开支票吧。”……
从已经曝光的腐败案件中,“夫妻、父子、父女、翁婿同判刑”的家庭腐败悲剧屡见不鲜。然而,与家庭共同受贿相比,一些腐败官员往往会采取“老子当权,子女捞钱”的方式将黑钱或灰钱进行“漂白”,其犯罪行为更容易“暗度陈仓”,遮人耳目,社会危害性也更加严重。其本质在于权力异化,公权变私权,老子卖权,儿子收钱,造成公共财富的流失。同时特权家庭、特权资本侵犯了民众的利益,它使得市场经济进一步畸形化,形成了权责市场经济、道德败坏的市场经济,丑化了社会风气,败坏了道德风尚。
“小巫见大巫”
用现在的眼光去重新审视史上著名的“高衙内”吧。从《水浒传》的描写看出,这家伙整天带几个帮闲,也就是今天所说的狐朋狗友或者叫铁哥儿们,拿着弹弓、吹筒、粘竿等追女人。高衙内那点“事迹”与如今形形色色的新“衙内”们所带来的危害和损失相比,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谈。虽说古今“衙内”们的本质一样,倒是今天的开车撞人也无所谓的“李衙内”等恶少们的行径更为可怕,可能是“衙内”们历史成长的“进化”使然吧。
“衙内”们不是一天“进化”成的,都是源自生活中的耳濡目染。法国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说过一句话:“一个邪恶的父亲只能造就堕落的儿女”,正是他们父母的所作所为,让他们有一种虚幻而自信的错觉:在当今这个社会,只要有权、有钱,什么事似乎都可以摆平,毫不知法与良知为何物。只是不知深谙权钱之道的父母们是否意识到,这样的教育方法恰恰害了孩子。一个连生命都不懂得尊重的人,一个只懂得权力、金钱的人,你还能期望他能真心爱父母、爱家庭吗?
更让人忧虑的是,在幼儿身上也发现了这种可怕的苗头。几个月前,看到一则媒体报道,成都幼儿园的一个五岁男孩告诉老师说:“因为我爸爸是局长,所以我就是小局长。”而且,孩子们之间经常比的是豪车、豪宅、高档的玩具等,甚至比“爸爸”。被称为“拼爹”现象。如此这般,谁能担保将来不会有越来越多的“李衙内”出现呢?其实,当“衙内”们有恃无恐酿成社会悲剧时,这又何尝不是“衙内”们自己的悲剧呢?
制度之殇
一个“幽灵”,一个特权的“幽灵”在神州上空徘徊。频发的“衙内”现象问题再次说明,封建社会的特权思想和裙带观念酿成的丑恶仍阴魂不散。除了特权观念浸染和教育失当的原因之外,笔者认为,现代大小“衙内”层出不穷的制度性原因更发人深省。“衙内”顽疾难以根除的制度性之“殇”有:
其一,权力缺乏有效的刚性监督。“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一旦权力缺乏监督、制衡、约束,就会与资本勾结,公权、公器极可能沦为权贵以及“衙内”们玩弄的工具。
其二,固有的反腐败和监督的制度已经滞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廉政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现代监察制度、现代司法制度、现代新闻制度等还没有建立起来。譬如,红头文件铺天盖地,但重视往往体现在文山会海之中,缺乏外部刚性制度的约束力,执行中也敷衍塞责,流于形式。
其三,打击“衙内”的力度受限,缺乏杀伤力和惩戒力度。由于制度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掌握权力资源或与权力资源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权贵们往往会为了“呵护”“衙内”们而轻易地动用公权、公器。例如对舆论的封锁、对知情者的封口、对反对者的压制等等。“我爸是李刚”,正是基于对“衙内”们保护“成功”的经验领悟而下意识有感而“哮”的。
新的“衙内”现象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也许,“李衙内”、杭州“衙内”和“小局长”的父母乃至整个社会真的要好好反思一下,如何防止这种丑陋的现象蔓延和壮大起来!鲁迅先生面对“青年的血”曾写道:“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也许,在哀痛中写下对“衙内”现象的反思与救赎是对逝者最好的“祭品”吧。
责任编辑:刘潇潇
“我爸是李刚”
10月16日晚,原本温馨的河北大学校园,被一辆狂飙的轿车打破了宁静,惨剧瞬间发生,两名女生被撞倒,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一人重伤,车窗玻璃当即粉碎。撞人后,肇事者不但没有减速或停车,反而继续行驶,直到被众人合力拦下。据称肇事者当时竟口出狂言道:“你们看把我车撞成什么样了?我爸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
为什么敢如此猖狂和丧失人性呢?对逝者的悲惨和伤者的苦痛视若无睹,其眼里竟然只有自己的爱车,嘴里喊出来的竟是一种“撞死你,又能拿我怎么样”的疯狂霸道!在他的人生观里,宝贵的花季生命只是草芥而已,低贱得竟不如一块挡风玻璃!经过人肉搜索,证实肇事者叫李启铭(又名李一帆),让其有恃无恐的父亲是某公安局副局长李刚。这也就难怪李一帆被网友们愤怒地讥讽为“李衙内”了。
去年,在杭州也发生过类似事件,被网络称为“欺实马”案件。在撞飞人后,肇事者居然淡定自若地和朋友谈笑风生。这份肆无忌惮的轻松到底源自哪里呢?毫无疑问,“李衙内”的大胆放言和杭州富家“衙内”无耻的轻松,皆缘于“衙内”们有一个能大胆撑腰的“爸爸”级的长辈,而“衙内”们对“爸爸”们如此“信心”满满,无非是在“爸爸”们的荫庇下享有一般人难以享有的特权,以及在享受这种特权“快感”的过程中,权力“爸爸”们能够“谈笑问”摆平很多看似“麻烦”的事情,甚至菅人命的大事。
“我爸是李刚”,己成为“衙内”们最雷人的代表性话语,为民众所鞭挞与鄙视。此等狂妄之语并非特例,它折射出时下社会上的一种可怕的“衙内”现象。在一些横行无忌的大小“衙内”们心目中,正不知酝酿着多少个“我爸是某某”之类的骄横“特权”理念。
特权衍生物
“我爸是李刚”作为“衙内”典型话语惊闻于天下,但“衙内”的历史却可追溯到中国的封建等级社会,譬如当年清八旗子弟们,不就是如此表现的吗?这句话无疑是特权观念的遗留与衍生物,是这块畸形土壤上滋生出来的毒瘤。在特权观念的滋养之下,在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下,它的病菌为“权力变现”留下了空间和土壤。于是,“老子为儿子撑腰,儿子为老子捞钱”的“衙内”现象得以粉墨登场,并不断地蔓延、扩散。特权的顽强观念与制度缺“钙”成了生成“衙内”一切恶行的源泉。“衙内”们对中国未来可能的危害,从“我爸是李刚”这一公共事件已初现危机端倪。
谈及“衙内”,中国最出名的衙内要算“高衙内”了,“高衙内”是个浪荡子,本身并无官职,但因是高太尉高俅的螟蛉之子,倚势豪强,混行霸道,为人侧目,“在东京倚势豪强,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连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的娇妻也倍受他的凌辱,以至于最后林冲“逼上梁山”。衙内,本意指官宦或富家子弟,属中性词。受“高衙内”此等形象的影响,在人们的心目中,“衙内”已经蜕变为令人鄙夷的贬义词,专指那些利用父辈手中的权力或钱势,为所欲为的纨绔子弟们。可以说,现在“衙内”一词已经成了倚仗权势为非作歹的“官二代”或“富二代”的代名词。
另一种腐败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闭幕的当天。《人民日报》第九版刊载了一篇对“衙内现象”的批判文章。文章说所谓“衙内现象”,是指一些当权者,特别是部分高官,通过让子女经商办公司,再以自己的权力施加影响,帮助子女大肆捞钱。这种“衙内”现象已成为社会转型时期另一种常见的腐败形式。和以高俅为代表的旧社会相比,现在被查出的许多贪官背后也总是“潜伏”着“衙内”们的身影。例如。云南巨贪李嘉廷的小儿子李勃在身为省长的老爸支撑下,银行就像自家的“菜园”一样。“哪个行业最赚钱,就会携巨额银行贷款‘杀’向哪个行业”。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女儿慕洋每次拉广告时,都会大言不惭地说:“我是慕市长的女儿。开支票吧。”……
从已经曝光的腐败案件中,“夫妻、父子、父女、翁婿同判刑”的家庭腐败悲剧屡见不鲜。然而,与家庭共同受贿相比,一些腐败官员往往会采取“老子当权,子女捞钱”的方式将黑钱或灰钱进行“漂白”,其犯罪行为更容易“暗度陈仓”,遮人耳目,社会危害性也更加严重。其本质在于权力异化,公权变私权,老子卖权,儿子收钱,造成公共财富的流失。同时特权家庭、特权资本侵犯了民众的利益,它使得市场经济进一步畸形化,形成了权责市场经济、道德败坏的市场经济,丑化了社会风气,败坏了道德风尚。
“小巫见大巫”
用现在的眼光去重新审视史上著名的“高衙内”吧。从《水浒传》的描写看出,这家伙整天带几个帮闲,也就是今天所说的狐朋狗友或者叫铁哥儿们,拿着弹弓、吹筒、粘竿等追女人。高衙内那点“事迹”与如今形形色色的新“衙内”们所带来的危害和损失相比,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谈。虽说古今“衙内”们的本质一样,倒是今天的开车撞人也无所谓的“李衙内”等恶少们的行径更为可怕,可能是“衙内”们历史成长的“进化”使然吧。
“衙内”们不是一天“进化”成的,都是源自生活中的耳濡目染。法国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说过一句话:“一个邪恶的父亲只能造就堕落的儿女”,正是他们父母的所作所为,让他们有一种虚幻而自信的错觉:在当今这个社会,只要有权、有钱,什么事似乎都可以摆平,毫不知法与良知为何物。只是不知深谙权钱之道的父母们是否意识到,这样的教育方法恰恰害了孩子。一个连生命都不懂得尊重的人,一个只懂得权力、金钱的人,你还能期望他能真心爱父母、爱家庭吗?
更让人忧虑的是,在幼儿身上也发现了这种可怕的苗头。几个月前,看到一则媒体报道,成都幼儿园的一个五岁男孩告诉老师说:“因为我爸爸是局长,所以我就是小局长。”而且,孩子们之间经常比的是豪车、豪宅、高档的玩具等,甚至比“爸爸”。被称为“拼爹”现象。如此这般,谁能担保将来不会有越来越多的“李衙内”出现呢?其实,当“衙内”们有恃无恐酿成社会悲剧时,这又何尝不是“衙内”们自己的悲剧呢?
制度之殇
一个“幽灵”,一个特权的“幽灵”在神州上空徘徊。频发的“衙内”现象问题再次说明,封建社会的特权思想和裙带观念酿成的丑恶仍阴魂不散。除了特权观念浸染和教育失当的原因之外,笔者认为,现代大小“衙内”层出不穷的制度性原因更发人深省。“衙内”顽疾难以根除的制度性之“殇”有:
其一,权力缺乏有效的刚性监督。“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一旦权力缺乏监督、制衡、约束,就会与资本勾结,公权、公器极可能沦为权贵以及“衙内”们玩弄的工具。
其二,固有的反腐败和监督的制度已经滞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廉政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现代监察制度、现代司法制度、现代新闻制度等还没有建立起来。譬如,红头文件铺天盖地,但重视往往体现在文山会海之中,缺乏外部刚性制度的约束力,执行中也敷衍塞责,流于形式。
其三,打击“衙内”的力度受限,缺乏杀伤力和惩戒力度。由于制度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掌握权力资源或与权力资源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权贵们往往会为了“呵护”“衙内”们而轻易地动用公权、公器。例如对舆论的封锁、对知情者的封口、对反对者的压制等等。“我爸是李刚”,正是基于对“衙内”们保护“成功”的经验领悟而下意识有感而“哮”的。
新的“衙内”现象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也许,“李衙内”、杭州“衙内”和“小局长”的父母乃至整个社会真的要好好反思一下,如何防止这种丑陋的现象蔓延和壮大起来!鲁迅先生面对“青年的血”曾写道:“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也许,在哀痛中写下对“衙内”现象的反思与救赎是对逝者最好的“祭品”吧。
责任编辑:刘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