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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统计是对污染源数据的全面清查和统计,污染源统计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信息,掌握和分析污染源数据信息,是环保领域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对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必须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环境统计工作。
【关键词】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中国环境统计的起步于1979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办)组织了对全国3500多个大中型企业的环境基本状况调查。1980年,国务院环保办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建立环境保护统计制度。从1981年起,依据《统计法》和环境保护统计制度的规定,环境统计工作在全国范围展开。1985年,国家环保局颁布了《关于加强环境统计工作的规定》。1995年,国家环保局颁布《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环境统计的任务与内容、环境统计的管理、环境统计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等,做了明确的规定。1997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家环保局制定并实施新的“九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在2011年,原有环境统计工作吸取了2008-2010年污染源普查和普查更新的工作经验后,对统计方法进行了更新,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本人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下是对如何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高质量完成好统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1、领导牵头负责,分工明确。此项工作需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各相关科室、站为小组主要成员,并进行明确分工,确定各项工作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审核办法等相关事宜,为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环境监察部门可对辖区进行分片划分,具体负责发放和回收申报表,督促排污单位如实、完整填报,初步审核企业上报的基础数据,并依法按程序对有拒报、虚报、瞒报和不按时申报等现象的企业实施处罚;环境统计人员和环统技术人员负责提供申报单位基础名录,审核污染物排放等数据准确性,并审核基础数据;总量、污控负责人审核污染治理项目的相关指标。
2、统计中严格工作纪律对抽调的统计工作人员实行双向监督和管理,比如: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和“晨会制”:利用每天早点名的时间,各组汇报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对有好的做法及时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共同商量,共同解决。实行“晨会制”,及时反馈调查信息,可有效地提高对数据审核的质量管理、统计工作效率和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实行“晨会制”,可有效实现了“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组分工负责,人人共同参与,大家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全民动员,大力开展环境统计宣传教育
可会同当地的主要媒体电视、广播电台等,运用制作电视专访,在市区、乡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和散发传单、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走访企业,召集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和邀请企业参加全市环保工作大会等形式向调查对象宣传环境统计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关心环保、支持环境统计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级筛选,确定名录的范围
认真做好环境统计的名录确认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企业名录进行专项排查,对新增企业予以补充,对倒闭企业予以剔除,对停产企业予以说明。经过筛选无误后确定最终名录,有效避免后期工作中漏查、错查的现象,减少“无用功”的出现,提高环境统计工作效率。
四、认真做好环境统计调查报表和数据的质量核查,确保调查工作的质量
统计人员应该把工作质量摆在首要地位,时刻要求参与专项工作的人员始终贯彻质量第一的工作思路。确保报表填报、报表审核、数据录入、数据审核等各环节的工作质量。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具体审核内容和采取的方式可包括以下四部分:一是将环境统计的基础信息进行了核对,对发现的个别企业上报资料不一致的现象及时进行核查更正,确保基本情况的统一;二是比对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数据,主要是核查核对企业生产污染物排放的合理性;三是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污染物排放系数,将所有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了重新核算,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修正;四是对软件录入数据和纸表填报数据全部进行逐一核对,避免出现录入错误。
五、统计数据的确认原则
1、报表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原则。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在环境统计中是一个重点,只有基础信息符合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之上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才具有合理性和和准确性。因此在专项工作开展之初,统计工作人员需下功夫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了逐一核对,力求基础信息保持完整和一致。对于三项数据中不一致的基础信息,则由工作人员利用一切手段和方法进行核查,必要时企业填报人员到场当面核对,也采用电话询问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样就避免了核算污染物排放数据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和错误。
2、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过程中系数选用原则。在统计工作中对于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时,被调查对象可以出具真实可信的监测资料时,一般采用监测系数核算。但实际工作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企业开展定期监测工作,这些企业大多为国控污染源和部分区控重点源企业,其余大部分企业监测频次不够或者缺乏监测资料。即便是有监测资料的企业当中,由于目前受监测手段的制约,监测数据大多反映某一监测时段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遇到生产工况不稳定、生产符合不足的情况,那么监测资料就不能够全面反映被调查企业的真实排污情况。
因此在统计工作中,绝大部分调查对象的污染物排放量均采取系数核算的方法,这样做的好处是数据可比性较强,特别是同行业企业间污染物排放有很强的可比性,在基础信息调查清楚的前提下,用同行业间相同指标做比较,较容易判断其他企业数据的真伪。同时对不同区域间污染物总量的横向比较也有帮助。而采用系数核算的不足之处是新疆本地企业和内地同行业成熟企业相比,生产工艺、管理水平、设备工况千差万别,这样会使得某些行业或企业核算数据偏差,与实际情况相差不符的情况,这就对调查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认真分析与判断的基础上科学决断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的取舍。比如番茄酱生产行业,一是国家没有相关污染物排放系数,一般借用桃罐头排污系数;在生产用水中,循环用水使用次数不一样也导致吨产品用水量不一致,使用三次提升技术和两次提升技术将会使用水量相差25%等,这就需要统计人员对企业生产工艺情况非常了解,才能是统计数据贴近实际。
以上是本人基于多年环境统计工作总结出的经验,尚有不足之处,欢迎评批指正。
参考文献
[1]邱琼.我国环境统计发展历程及存在的问题[J].中国统计,2004年11期.
[2]《塔城地区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
【关键词】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中国环境统计的起步于1979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办)组织了对全国3500多个大中型企业的环境基本状况调查。1980年,国务院环保办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建立环境保护统计制度。从1981年起,依据《统计法》和环境保护统计制度的规定,环境统计工作在全国范围展开。1985年,国家环保局颁布了《关于加强环境统计工作的规定》。1995年,国家环保局颁布《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环境统计的任务与内容、环境统计的管理、环境统计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等,做了明确的规定。1997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家环保局制定并实施新的“九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在2011年,原有环境统计工作吸取了2008-2010年污染源普查和普查更新的工作经验后,对统计方法进行了更新,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本人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下是对如何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高质量完成好统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1、领导牵头负责,分工明确。此项工作需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各相关科室、站为小组主要成员,并进行明确分工,确定各项工作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审核办法等相关事宜,为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环境监察部门可对辖区进行分片划分,具体负责发放和回收申报表,督促排污单位如实、完整填报,初步审核企业上报的基础数据,并依法按程序对有拒报、虚报、瞒报和不按时申报等现象的企业实施处罚;环境统计人员和环统技术人员负责提供申报单位基础名录,审核污染物排放等数据准确性,并审核基础数据;总量、污控负责人审核污染治理项目的相关指标。
2、统计中严格工作纪律对抽调的统计工作人员实行双向监督和管理,比如: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和“晨会制”:利用每天早点名的时间,各组汇报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对有好的做法及时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共同商量,共同解决。实行“晨会制”,及时反馈调查信息,可有效地提高对数据审核的质量管理、统计工作效率和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实行“晨会制”,可有效实现了“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组分工负责,人人共同参与,大家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全民动员,大力开展环境统计宣传教育
可会同当地的主要媒体电视、广播电台等,运用制作电视专访,在市区、乡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和散发传单、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走访企业,召集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和邀请企业参加全市环保工作大会等形式向调查对象宣传环境统计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关心环保、支持环境统计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级筛选,确定名录的范围
认真做好环境统计的名录确认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企业名录进行专项排查,对新增企业予以补充,对倒闭企业予以剔除,对停产企业予以说明。经过筛选无误后确定最终名录,有效避免后期工作中漏查、错查的现象,减少“无用功”的出现,提高环境统计工作效率。
四、认真做好环境统计调查报表和数据的质量核查,确保调查工作的质量
统计人员应该把工作质量摆在首要地位,时刻要求参与专项工作的人员始终贯彻质量第一的工作思路。确保报表填报、报表审核、数据录入、数据审核等各环节的工作质量。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具体审核内容和采取的方式可包括以下四部分:一是将环境统计的基础信息进行了核对,对发现的个别企业上报资料不一致的现象及时进行核查更正,确保基本情况的统一;二是比对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数据,主要是核查核对企业生产污染物排放的合理性;三是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污染物排放系数,将所有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了重新核算,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修正;四是对软件录入数据和纸表填报数据全部进行逐一核对,避免出现录入错误。
五、统计数据的确认原则
1、报表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原则。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在环境统计中是一个重点,只有基础信息符合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之上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才具有合理性和和准确性。因此在专项工作开展之初,统计工作人员需下功夫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了逐一核对,力求基础信息保持完整和一致。对于三项数据中不一致的基础信息,则由工作人员利用一切手段和方法进行核查,必要时企业填报人员到场当面核对,也采用电话询问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样就避免了核算污染物排放数据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和错误。
2、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过程中系数选用原则。在统计工作中对于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时,被调查对象可以出具真实可信的监测资料时,一般采用监测系数核算。但实际工作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企业开展定期监测工作,这些企业大多为国控污染源和部分区控重点源企业,其余大部分企业监测频次不够或者缺乏监测资料。即便是有监测资料的企业当中,由于目前受监测手段的制约,监测数据大多反映某一监测时段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遇到生产工况不稳定、生产符合不足的情况,那么监测资料就不能够全面反映被调查企业的真实排污情况。
因此在统计工作中,绝大部分调查对象的污染物排放量均采取系数核算的方法,这样做的好处是数据可比性较强,特别是同行业企业间污染物排放有很强的可比性,在基础信息调查清楚的前提下,用同行业间相同指标做比较,较容易判断其他企业数据的真伪。同时对不同区域间污染物总量的横向比较也有帮助。而采用系数核算的不足之处是新疆本地企业和内地同行业成熟企业相比,生产工艺、管理水平、设备工况千差万别,这样会使得某些行业或企业核算数据偏差,与实际情况相差不符的情况,这就对调查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认真分析与判断的基础上科学决断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的取舍。比如番茄酱生产行业,一是国家没有相关污染物排放系数,一般借用桃罐头排污系数;在生产用水中,循环用水使用次数不一样也导致吨产品用水量不一致,使用三次提升技术和两次提升技术将会使用水量相差25%等,这就需要统计人员对企业生产工艺情况非常了解,才能是统计数据贴近实际。
以上是本人基于多年环境统计工作总结出的经验,尚有不足之处,欢迎评批指正。
参考文献
[1]邱琼.我国环境统计发展历程及存在的问题[J].中国统计,2004年11期.
[2]《塔城地区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