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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当今世界各个国家与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渐扩大,经济领域对于区域金融的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区域经济与区域金融发展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受到经济界广泛地关注,怎样做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影响到一个国家和地区总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体系的稳定性,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就我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问题进行研究,从多个角度分析目前我国发展区域金融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探讨解决我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 区域经济 金融 协调发展
本文就目前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致力于通过科学理性的视角发现目前我国区域经济与金融发展中的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探讨改进我国区域金融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策略与措施。
一、我国区域经济金融的主要问题
通过协调区域经济与区域金融之间的关系可以有效缓解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现象,而怎样通过科学合理的金融措施对经济发展施加影响,怎样通过合理配置资本形成与产出协调金融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方面从金融角度分析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能够有效融合区域经济金融政策。目前我国的金融体制的规划与建设还无法做到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行主动的配合与适应,具体表现为区域经济与区域金融之间缺乏协调性,没有能够有效融合区域经济金融政策,金融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没有起到应有的正面调控与制衡作用。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越来越深入,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因素的差异会逐渐扩大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区域之间劳动力配置与经济发展环境因素的差异会使得区域与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大,而金融宏观政策对此应积极地对其实施影响和调控,通过主动而有效的金融宏观调控的作用可以良好的制衡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失衡问题。
(二)资金供需不平衡导致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的发展跟资金具有密切的关系,一个区域要发展经济而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其经济发展的目标就难以实现,而市场经济普遍现象表现为市场上大量资金会主动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而需要发展经济或正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区域则会出现资金紧张与匮乏的现象,而这一方面会使得经济发达地区资金聚集越来越多,经济发展更为迅速,一方面会使得经济尚不发达地区资金更为匮乏,发展经济后继乏力。而目前我国很多地区金融机构在处理此类问题方面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资金供需方面表现得不够合理。主要表现为:“ 营销观念落后; 不重视区域金融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应起到的服务功能,金融政策方面制度设定不合理,无法有效配套信贷资金为经济发展落后地区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金融产品与服务落后,无法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金融审批制度不合理,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与抵押方面困难重重。”
(三)经济金融运行环境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在金融信用评价与保障体系方面建设得还不够健全。金融系统的信贷担保职能无法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应用的金融支持作用,一些从事信贷担保的金融机构具有广泛的金融信贷需要但却缺乏足够的资金实力,而一些具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又存在制度不合理或审批手续繁杂等问题使得业务范围局限于大中型企业而缺乏对更需要资金进行发展的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这使区域内不同程度存在具备信贷条件的企业不需要资金,而最需要资金的企业难以通过信贷审批。金融运行环境难以有效促进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协调发展区域经济金融的措施
鉴于我国经济金融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为更好的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于经济的调控作用,本文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来改进区域经济金融政策,使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服务。
(一)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现象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政策。要推动经济的良性发展,充分发挥金融的宏观调控作用是根本,要以科学发展观从全局性和整体性来看待区域经济问题,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现象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政策,重视并合理使用宏观金融政策,通过合理的金融措施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施加良性的引导和制约,对于经济落后地区给予充分的金融政策支持促进其发展,通过积极的金融调控与制衡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有机统一社会发展实际、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目标与区域经济金融,把经济金融的互动促进效能充分发挥出来。从而更好地实现区域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
(二)推进区域经济金融合作机制的构建,对政策进行传导与协调。应以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整体化作为核心,大力建设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协作机制,金融部门应与政府部门和经济部门进行深入广泛的沟通,大力推进多部门区域发展整体协商机制的建设,对区域金融资源实施优化配置,使区域金融更好地实现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在区域发展战略的制定上,结合政府部门、经济部门、金融部门共同协商制定,让金融与区域经济宏观政策实现紧密结合,从整体战略上制定全面合理的经济发展目标,有效融合地区金融机构与区域经济服务体系,打破金融资源利用壁垒,实现经济金融的区域一体化发展。
(三)改进金融措施,为经济不发达地区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目前我国的很多经济落后区域主要承载经济发展推动潜力的为大多数小微企业,而大中型国企受其产品与市场发展规模限制已经很难实现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而怎样通过合理的金融政策与措施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是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重要课题。通过合理的金融措施促进经济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才能拉近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使得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总体的平衡与良性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总体目标服务。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实现区域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发展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通过科学合理的金融措施协调发展区域经济,改善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现象对于我国整体经济体制的建设与金融职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于我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措施的探索是理论上的,具体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和修正,只有不断改进和提高现有政策制度中的不足,才能使我国的金融体制建设与发展越来越完美,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田霖;区域金融的协调发展与短板效应探析[J];财经研究;2010年10期
作者简介:
朱 浩 (1995.2—),男,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汉族。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 重庆市 400715)
关键词: 区域经济 金融 协调发展
本文就目前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致力于通过科学理性的视角发现目前我国区域经济与金融发展中的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探讨改进我国区域金融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策略与措施。
一、我国区域经济金融的主要问题
通过协调区域经济与区域金融之间的关系可以有效缓解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现象,而怎样通过科学合理的金融措施对经济发展施加影响,怎样通过合理配置资本形成与产出协调金融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方面从金融角度分析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能够有效融合区域经济金融政策。目前我国的金融体制的规划与建设还无法做到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行主动的配合与适应,具体表现为区域经济与区域金融之间缺乏协调性,没有能够有效融合区域经济金融政策,金融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没有起到应有的正面调控与制衡作用。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越来越深入,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因素的差异会逐渐扩大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区域之间劳动力配置与经济发展环境因素的差异会使得区域与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大,而金融宏观政策对此应积极地对其实施影响和调控,通过主动而有效的金融宏观调控的作用可以良好的制衡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失衡问题。
(二)资金供需不平衡导致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的发展跟资金具有密切的关系,一个区域要发展经济而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其经济发展的目标就难以实现,而市场经济普遍现象表现为市场上大量资金会主动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而需要发展经济或正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区域则会出现资金紧张与匮乏的现象,而这一方面会使得经济发达地区资金聚集越来越多,经济发展更为迅速,一方面会使得经济尚不发达地区资金更为匮乏,发展经济后继乏力。而目前我国很多地区金融机构在处理此类问题方面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资金供需方面表现得不够合理。主要表现为:“ 营销观念落后; 不重视区域金融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应起到的服务功能,金融政策方面制度设定不合理,无法有效配套信贷资金为经济发展落后地区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金融产品与服务落后,无法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金融审批制度不合理,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与抵押方面困难重重。”
(三)经济金融运行环境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在金融信用评价与保障体系方面建设得还不够健全。金融系统的信贷担保职能无法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应用的金融支持作用,一些从事信贷担保的金融机构具有广泛的金融信贷需要但却缺乏足够的资金实力,而一些具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又存在制度不合理或审批手续繁杂等问题使得业务范围局限于大中型企业而缺乏对更需要资金进行发展的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这使区域内不同程度存在具备信贷条件的企业不需要资金,而最需要资金的企业难以通过信贷审批。金融运行环境难以有效促进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协调发展区域经济金融的措施
鉴于我国经济金融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为更好的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于经济的调控作用,本文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来改进区域经济金融政策,使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服务。
(一)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现象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政策。要推动经济的良性发展,充分发挥金融的宏观调控作用是根本,要以科学发展观从全局性和整体性来看待区域经济问题,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现象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政策,重视并合理使用宏观金融政策,通过合理的金融措施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施加良性的引导和制约,对于经济落后地区给予充分的金融政策支持促进其发展,通过积极的金融调控与制衡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有机统一社会发展实际、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目标与区域经济金融,把经济金融的互动促进效能充分发挥出来。从而更好地实现区域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
(二)推进区域经济金融合作机制的构建,对政策进行传导与协调。应以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整体化作为核心,大力建设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协作机制,金融部门应与政府部门和经济部门进行深入广泛的沟通,大力推进多部门区域发展整体协商机制的建设,对区域金融资源实施优化配置,使区域金融更好地实现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在区域发展战略的制定上,结合政府部门、经济部门、金融部门共同协商制定,让金融与区域经济宏观政策实现紧密结合,从整体战略上制定全面合理的经济发展目标,有效融合地区金融机构与区域经济服务体系,打破金融资源利用壁垒,实现经济金融的区域一体化发展。
(三)改进金融措施,为经济不发达地区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目前我国的很多经济落后区域主要承载经济发展推动潜力的为大多数小微企业,而大中型国企受其产品与市场发展规模限制已经很难实现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而怎样通过合理的金融政策与措施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是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重要课题。通过合理的金融措施促进经济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才能拉近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使得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总体的平衡与良性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总体目标服务。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实现区域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发展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通过科学合理的金融措施协调发展区域经济,改善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现象对于我国整体经济体制的建设与金融职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于我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措施的探索是理论上的,具体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和修正,只有不断改进和提高现有政策制度中的不足,才能使我国的金融体制建设与发展越来越完美,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田霖;区域金融的协调发展与短板效应探析[J];财经研究;2010年10期
作者简介:
朱 浩 (1995.2—),男,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汉族。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 重庆市 4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