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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现行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中烈度的含义,指出在使用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不协调之处。根据多年参加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经验,总结了目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文中建议:针对高层建筑进行新的场地分类方法的研究;对高层建筑工程场地作地震安全性评价时,可根据高度的不同,适当简化安全性评价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