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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规则是《合同法》研究中的一大难点,我们也可以说,风险转移规则的核心点是探讨标的物转移时间点。买卖合同中的一类即送交之债,相比于其他两种方式——赴偿之债和往取之债,其风险转移机制有独特的特点。司法实践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以及学界的争议焦点也大都集中在送交之债的标的物风险转移的规则上。本文在理解清偿地的前提下,进一步体会网络购物和送交之债的关系、当下我国对送交之债的理解,并且简述了风险转移规则及我国风险转移后采纳的救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