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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法院通过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制度规定,院长、副院长每年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六次(每次半天)。接待日时间为每周三上午。对重大案件和集体上访,分管院长应随时接待,协调有关庭室做好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院长、副院长接待交办的事项。由负责接访的庭室督促落实,并将办理结果报告有关院长。院长、副院长接待日制度的落实情况,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