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读完《财税与会计》1994年第3期李宏骏同志的《实行新增值税后零售商品的会计核算》一文,笔者有点质疑,详述如下。 商业零售企业执行新税制后,“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包括两个内容:毛利与销项税额;“商品销售收入”科目应是不含税价,即不包括销项税额。这样就不用设置新的会计科目“库存商品——××部组待实现销项税额”,同时综合毛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