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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会上提出要努力建设真正为人民服务的,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以来,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公开办事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推行政务公开等各种方式方法都被应用于政府树立威信、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设中。但是,我国的行政监督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何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行政监督,提高行政监督效能,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就成为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行政监督 提高效能 政府建设 完善体制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7-0011-01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强行政监督,提高行政监督效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已成为政府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本文首先对行政监督、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内容做出介绍,然后通过分析行政监督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应用现状及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议,以便解决实际工作中行政监督乏力的情况,提升行政监督效能,保证政府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变质,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行政监督及服务型政府的简介
(一)何为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是我国政治监督的主要构成部分。监督的意思就是监察督促,是以规范党的行为、保证党的纯洁性为目的。当然,也可以认为行政监督就是对党执政进行的一种约束。其内涵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各部门不同层级之间,以及专设具有监督职能的行政监察机构等对行政机关及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人民群众等对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二)服务型政府
由于个人的观念不同、知识水平不同、价值观不同,所以,人们对服务型政府的职能、义务的理解也就不同。但笔者倾向于从理念、本质、功能及价值四个方面来考量服务型政府。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于一切。其本质也应该是保障人民的权益,即政府应该把人民放在主体地位上,在公共事务上充分发挥其服务性作用,保障人民权益。所以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及提供公共服务。如:解决民事纠纷、修建铁路、完善交通设施、宏观调控等政府要想树立威信,还要采用广为大众接受的运行方式,对公众提供高效的服务,提高工作透明度,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行政监督的不足之处
(一)行政监督主体实际地位不高,权职受限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戏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行政监督中也适用。虽然我国法律规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但实际上监督部门并没有独立的行使权力,而是受同级部门的限制,这样一来不仅达不到监督的目的,反而为实现自身利益,行政和监查相互勾结,甚至维护违法者,为了钱出卖自己的良心助其逃脱法律制裁。
(二)行政监督欠缺正确方式,过程间断
行政监督有三个阶段:预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但我国监督工作中并没有将三者完美地结合,而是只专注于一点,仅仅重视事后监督,并没有事前拟定监督计划、监督决策的有效性,监督行政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就把重心放在追究责任上。
三、加强行政监督,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建设务实,责任型政府
行政监督具体来说就是监督行政决策、行政过程、行政人员操作是否高效。加强行政监督可以弥补领导决定中的某些不足,促使行政行为规范化,以保证政府效能建设更好地实施,是建设高效政府的有利条件。加强行政监督可以减少行政过程中的失误和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使政府工作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做实事,真正担负起政府的职责。
(二)加强行政监督,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增强公众监督意识,促进廉政建设
随着改革政府机构的深入发展,行政监督体制不断完善,公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加大了纠正不良之风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收贿受贿的不良风气,促进了政府的廉政建设,带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弱了政府的管理性质,增强了服务性质。
(三)增强内外监督,完善监督体制
通过确保党内监督效力,强化人大监督,加强司法机关的监督,并鼓励社会团体的监督,营造宽松的言论环境,保持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优化监督方式,真正赋予监督部门独立的职权,保证其工作不受被监督对象的制约等方式,构建全面的监督体系。这些方式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我国监督的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监督法律法规,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加强立法建设,增强立法质量。将法律法规具体化,对不自觉接受监督的官员或机构加以惩罚,对自觉接受监督且自觉监督他人的官员进行表彰。努力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服务型政府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四、结语
随着改革政府机构的深入发展,行政监督体制不断完善,公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已经起步,但尚有许多不足,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的发展,我国要不断改善不足之处,在行政监督上做足努力,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臻荣.论我国当代行政改革的目标选择[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5):41.
[2]王真新.和谐社会视角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几点思考[J].湘潮(下半月)(理论),2011(05):35.
责任编辑:杨柳
[关键词]行政监督 提高效能 政府建设 完善体制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7-0011-01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强行政监督,提高行政监督效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已成为政府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本文首先对行政监督、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内容做出介绍,然后通过分析行政监督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应用现状及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议,以便解决实际工作中行政监督乏力的情况,提升行政监督效能,保证政府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变质,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行政监督及服务型政府的简介
(一)何为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是我国政治监督的主要构成部分。监督的意思就是监察督促,是以规范党的行为、保证党的纯洁性为目的。当然,也可以认为行政监督就是对党执政进行的一种约束。其内涵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各部门不同层级之间,以及专设具有监督职能的行政监察机构等对行政机关及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人民群众等对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二)服务型政府
由于个人的观念不同、知识水平不同、价值观不同,所以,人们对服务型政府的职能、义务的理解也就不同。但笔者倾向于从理念、本质、功能及价值四个方面来考量服务型政府。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于一切。其本质也应该是保障人民的权益,即政府应该把人民放在主体地位上,在公共事务上充分发挥其服务性作用,保障人民权益。所以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及提供公共服务。如:解决民事纠纷、修建铁路、完善交通设施、宏观调控等政府要想树立威信,还要采用广为大众接受的运行方式,对公众提供高效的服务,提高工作透明度,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行政监督的不足之处
(一)行政监督主体实际地位不高,权职受限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戏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行政监督中也适用。虽然我国法律规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但实际上监督部门并没有独立的行使权力,而是受同级部门的限制,这样一来不仅达不到监督的目的,反而为实现自身利益,行政和监查相互勾结,甚至维护违法者,为了钱出卖自己的良心助其逃脱法律制裁。
(二)行政监督欠缺正确方式,过程间断
行政监督有三个阶段:预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但我国监督工作中并没有将三者完美地结合,而是只专注于一点,仅仅重视事后监督,并没有事前拟定监督计划、监督决策的有效性,监督行政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就把重心放在追究责任上。
三、加强行政监督,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建设务实,责任型政府
行政监督具体来说就是监督行政决策、行政过程、行政人员操作是否高效。加强行政监督可以弥补领导决定中的某些不足,促使行政行为规范化,以保证政府效能建设更好地实施,是建设高效政府的有利条件。加强行政监督可以减少行政过程中的失误和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使政府工作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做实事,真正担负起政府的职责。
(二)加强行政监督,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增强公众监督意识,促进廉政建设
随着改革政府机构的深入发展,行政监督体制不断完善,公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加大了纠正不良之风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收贿受贿的不良风气,促进了政府的廉政建设,带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弱了政府的管理性质,增强了服务性质。
(三)增强内外监督,完善监督体制
通过确保党内监督效力,强化人大监督,加强司法机关的监督,并鼓励社会团体的监督,营造宽松的言论环境,保持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优化监督方式,真正赋予监督部门独立的职权,保证其工作不受被监督对象的制约等方式,构建全面的监督体系。这些方式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我国监督的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监督法律法规,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加强立法建设,增强立法质量。将法律法规具体化,对不自觉接受监督的官员或机构加以惩罚,对自觉接受监督且自觉监督他人的官员进行表彰。努力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服务型政府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四、结语
随着改革政府机构的深入发展,行政监督体制不断完善,公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已经起步,但尚有许多不足,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的发展,我国要不断改善不足之处,在行政监督上做足努力,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臻荣.论我国当代行政改革的目标选择[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5):41.
[2]王真新.和谐社会视角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几点思考[J].湘潮(下半月)(理论),2011(05):35.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