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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察法》的实施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我国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中国特色的反腐败机制已经形成。同时,对监察人员的监督问题也备受关注,刑法对监察人员犯罪规制的问题值得研究。例如,对监察人员职务犯罪的一些罪名,因监察人员的主体身份问题而难以通过刑法定罪;监察人员妨害调查的行为难获刑法规制;再如,如何通过刑法对监察人员的职务行为展开监督,以期避免“灯下黑”的难题,《监察法》的“纪法融合”与《刑法》的“职务犯罪追诉一元化”理念存在冲突等。着重探讨监察人员职务犯罪的刑责追究障碍及对策问题,通过刑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