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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府函〔2019〕121号省林业局:你局《关于筹建贵州生态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黔林呈〔2018〕2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筹建贵州生态职业技术学院,筹建期为1一2年。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贵州生态职业技术学院由省林业局举办,为以实施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