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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育苗又是营林生产的重要基础,兼有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在我国步入市场经济的今天,林业具有对国民经济举足轻重的地位。
按林业内部产业来说,目前林业已形成四大产业,即:营林、木材、林产工业、多种经营。林业育苗又是营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具有普遍参与和独立经营的特点,就是说其它行业能经营的我们也能经营,其他行业不能经营的,我们也可以大力经营,由此看出林业育苗面对市场是广阔的,是大有作为的。那么林业育苗如何走向市场呢?下面谈一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1、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市场意识
转变观念,树立市场意识,就林业育苗来说,要使林业育苗从生态型林业转变为生态经济型林业;由单一的苗木生产转变为营林的多种经营;由小富即安的短期行为思想转变为社会主义大林业观念,由依靠主管部门指导生产转变为依靠市场需求的经营理念。
在党的十四大和邓小平南巡讲话,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胡锦涛同志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东丰林业原有12个国有林场育苗,缩减为横道河、大阳、仁合、沙河镇四个林场带苗圃。由于受县域经济影响,计划经济制度束缚,生产上出现育苗依靠林场,林场依靠主管局,主管局依靠县委的三依靠局面。即使最近十年来市场对绿化苗木和造林苗木需求不断加大,发展较快。但是,我们在苗木产量、质量、价格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制约。现如今四个国有苗圃竟没有一个苗圃在珍贵树种培育——红松移植上能达到生产标准。圃地均出现投入大、产能小、成本高;土壤沙化严重,没有发展后劲。苗圃勉强维持国有林场造林用苗,遇灾害年份,国有林场造林用苗还需外购,更谈不上个人造林用苗。苗圃产能在市场占有率不足40%,同时连年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债务积累也给林场的经济造成很大负担。
近年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制约,对林业育苗走向市场这个问题认识远远不够,缺乏鲜明、强烈的市场意识。一是怕担风险、犯错误,因而不能理直气壮地走向市场;二是怕林业育苗本身素质不高,不适应市场需求,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和激烈的竞争束手无策,消极等待,不敢走向市场。三是林业育苗和个人怕由于走向市场而丧失了自己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既得利益又无风险的依赖,安享生活被打破,所以迟迟不进入市场;四是一部分人认为林业育苗主要是追求生态和社会效益,反对林业育苗走向市场;五是一部分领导怕育苗一旦走向市场,自己的权利受到影响,阻碍育苗走向市场。这些认识都是片面的错误的。是我们林业育苗走向市场的思想障碍,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林业育苗只有走向市场,才能培育出适应市场的高质量、高产量、高生产力的苗木;只有走向市场,才能把竞争机制、风险机制落到实处;只有走向市场,才能充分发挥现有圃地、设备、技术的巨大潜能,培育出苗木品种多样化的优质苗木,满足市场需求;只有走向市场才能摆脱目前林业育苗的危困局面,增强林业的经济实力,改善目前林业职工的贫困生活,为实现2020年工资翻一番,生活达小康,实现林业人的富民强国打下坚实基础,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建中国的伟大复兴和美丽中国做出林业人应有的贡献。
2、打好基础把林业育苗全面推向市场。
2.1利用现有的圃地、房屋、设备、技术优势,鼓励本单位懂育苗经营的人员来承包管理的原则,先对内后对外的原则,制定承包合同书承包期一般在八至十六年。
2.2合同书中必须明确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权利、义务、违约、债务纠纷处理等具体详实的规定。
2.3发包方必须把现有的圃地资源、厂房设备、机械设备、圃地设施等固定资产和苗木资源等流动资产,组成评估委员会对其进行评估,制定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租赁,对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做出还款计划,场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报请主管局审核、批复,方可发包,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国有资产不流失。
2.4在制定承包合同对原有育苗职工安置,及相关工资待遇等进行充分考虑。
2.5在制定合同书时,需考虑本地市场每年需要定向造林苗木的需求情况,要求承包方为其培育定向造林用苗,价格与市场同步接轨。
2.6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到公正机关进行公正,甲乙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
3、创造条件,使林业育苗尽快走向市场
按照党的十八大指示精神,省林业厅相关文件的具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特点,制定出适合东丰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县政府人大、政协提出的建设新东丰的“三创、三快”战略决策,大胆改革、大胆推进,尽快解决林场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
3.1转变经营思想,树立以市场为目标的经营指导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转换育苗经营机制为重点,以适应市场要求为目标的育苗经营理念和指导思想。
3.2把原有的依靠计划束缚型、粗放型,改变为独立自主型。
3.3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建立苗木信息中心,做好苗木市场调查和科学预测。
总之,加快国有苗圃转型,实施苗圃市场化经营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重要标志,给了苗圃充分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必将会使苗圃育苗生产有了质的飞跃。
(作者单位:136300 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林场)
按林业内部产业来说,目前林业已形成四大产业,即:营林、木材、林产工业、多种经营。林业育苗又是营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具有普遍参与和独立经营的特点,就是说其它行业能经营的我们也能经营,其他行业不能经营的,我们也可以大力经营,由此看出林业育苗面对市场是广阔的,是大有作为的。那么林业育苗如何走向市场呢?下面谈一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1、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市场意识
转变观念,树立市场意识,就林业育苗来说,要使林业育苗从生态型林业转变为生态经济型林业;由单一的苗木生产转变为营林的多种经营;由小富即安的短期行为思想转变为社会主义大林业观念,由依靠主管部门指导生产转变为依靠市场需求的经营理念。
在党的十四大和邓小平南巡讲话,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胡锦涛同志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东丰林业原有12个国有林场育苗,缩减为横道河、大阳、仁合、沙河镇四个林场带苗圃。由于受县域经济影响,计划经济制度束缚,生产上出现育苗依靠林场,林场依靠主管局,主管局依靠县委的三依靠局面。即使最近十年来市场对绿化苗木和造林苗木需求不断加大,发展较快。但是,我们在苗木产量、质量、价格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制约。现如今四个国有苗圃竟没有一个苗圃在珍贵树种培育——红松移植上能达到生产标准。圃地均出现投入大、产能小、成本高;土壤沙化严重,没有发展后劲。苗圃勉强维持国有林场造林用苗,遇灾害年份,国有林场造林用苗还需外购,更谈不上个人造林用苗。苗圃产能在市场占有率不足40%,同时连年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债务积累也给林场的经济造成很大负担。
近年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制约,对林业育苗走向市场这个问题认识远远不够,缺乏鲜明、强烈的市场意识。一是怕担风险、犯错误,因而不能理直气壮地走向市场;二是怕林业育苗本身素质不高,不适应市场需求,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和激烈的竞争束手无策,消极等待,不敢走向市场。三是林业育苗和个人怕由于走向市场而丧失了自己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既得利益又无风险的依赖,安享生活被打破,所以迟迟不进入市场;四是一部分人认为林业育苗主要是追求生态和社会效益,反对林业育苗走向市场;五是一部分领导怕育苗一旦走向市场,自己的权利受到影响,阻碍育苗走向市场。这些认识都是片面的错误的。是我们林业育苗走向市场的思想障碍,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林业育苗只有走向市场,才能培育出适应市场的高质量、高产量、高生产力的苗木;只有走向市场,才能把竞争机制、风险机制落到实处;只有走向市场,才能充分发挥现有圃地、设备、技术的巨大潜能,培育出苗木品种多样化的优质苗木,满足市场需求;只有走向市场才能摆脱目前林业育苗的危困局面,增强林业的经济实力,改善目前林业职工的贫困生活,为实现2020年工资翻一番,生活达小康,实现林业人的富民强国打下坚实基础,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建中国的伟大复兴和美丽中国做出林业人应有的贡献。
2、打好基础把林业育苗全面推向市场。
2.1利用现有的圃地、房屋、设备、技术优势,鼓励本单位懂育苗经营的人员来承包管理的原则,先对内后对外的原则,制定承包合同书承包期一般在八至十六年。
2.2合同书中必须明确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权利、义务、违约、债务纠纷处理等具体详实的规定。
2.3发包方必须把现有的圃地资源、厂房设备、机械设备、圃地设施等固定资产和苗木资源等流动资产,组成评估委员会对其进行评估,制定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租赁,对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做出还款计划,场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报请主管局审核、批复,方可发包,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国有资产不流失。
2.4在制定承包合同对原有育苗职工安置,及相关工资待遇等进行充分考虑。
2.5在制定合同书时,需考虑本地市场每年需要定向造林苗木的需求情况,要求承包方为其培育定向造林用苗,价格与市场同步接轨。
2.6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到公正机关进行公正,甲乙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
3、创造条件,使林业育苗尽快走向市场
按照党的十八大指示精神,省林业厅相关文件的具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特点,制定出适合东丰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县政府人大、政协提出的建设新东丰的“三创、三快”战略决策,大胆改革、大胆推进,尽快解决林场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
3.1转变经营思想,树立以市场为目标的经营指导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转换育苗经营机制为重点,以适应市场要求为目标的育苗经营理念和指导思想。
3.2把原有的依靠计划束缚型、粗放型,改变为独立自主型。
3.3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建立苗木信息中心,做好苗木市场调查和科学预测。
总之,加快国有苗圃转型,实施苗圃市场化经营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重要标志,给了苗圃充分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必将会使苗圃育苗生产有了质的飞跃。
(作者单位:136300 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