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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8年9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废止《福建省行政监察案件移送规定》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8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于监察主体和监察案件移送等方面已作出新的明确规定,不宜再适用我省规定,有必要及时予以废止,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