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结合国家正在推进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本市有关部门将配合市人大,修订和出台节能、节水、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参照国际有关标准和国家《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规范,强化本市有关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产品适度包装标准,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的能耗、水耗、土地占用、污染排放标准,建立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和再生利用品标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