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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小企业板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内设立和实施,有兴高采烈的赞扬者,也有批评者。在我看来,中小企业板的设立既有积极作用,也存在需要注意的方面。而对于监管者和市场组织者来说,批准设立中小企业板仅仅是一个开始,更重要的工作还在后面。
中国证券交易所设立十多年来,长期负有为国有企业解困的使命。而在国有企业的行列中,大中型国有企业则是证交所支持的主要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很难从股票市场获得资金。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监管部门于1998年关闭了证券交易中心并严格禁止场外交易,由此导致中国证券市场的组织架构进一步单一化,形成了资本市场只有交易所一个层次的奇特景观。
中国资本市场结构的严重畸形不仅将大量企业排斥于资本市场之外,限制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而且扭曲了市场运行机制。资本市场机制发挥的一个最重要前提就是使所有企业面对均等的融资机会,否则市场择优配置资源的机制就无从实现。在融资渠道受限、大量企业一窝蜂地涌入股票交易所来争夺很少融资机会的情况下,管理当局只能通过管制来决定让谁上市。由此,投机性过强、行政干预等问题就永远不可能根治。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资本市场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与经济的多层次性和多样性相对应,一个健全的资本市场不但要有专门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主板市场,也需要有为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股权流通提供服务的市场。美国资本市场除纽约证交所市场(全国性市场)外,还有地方证交所市场(区域性市场)、纳斯达克全国市场、纳斯达克小额资本市场、OTCBB市场、粉红单市场等多个层次。法国股票市场的层级结构为:传统股票市场、第二市场(主要为中小型传统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新市场(高科技、创新板块)和自由市场。每个层次的市场对应不同的融资者和投资者,在不同层次市场交易的证券有着不同的上市标准和监管要求。

资本市场划分出层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第一,扩大资本市场的作用范围。对于任何一个资本交易市场来说,其交易和管理能力都是有限的,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排斥一部分融资者和投资者。建立多层次的资本交易市场,就可以大大改变目前”千军万马争主板”的状况,使下一层次的市场吸纳被上一层次市场排斥在外的市场主体,从而使资本市场的作用范围得以扩大。
第二,提高资本市场证券交易的集中度。虚拟市场最重要的活力源泉是流动性,而集中交易有助于提高证券的流动性,也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决定机制,保持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将交易市场分出层次以后,个性相差很大的不同证券可以按照类别进行交易,同类证券的交易集中度便得以提高。
第三,降低资本市场的整体风险。对于风险、收益性差异很大的证券,其上市交易规则、管理规则也应有所不同。如果将差别很大的证券都纳入一个交易系统,不仅会带来监管困难,造成监管执行上的畸轻或畸重,还会影响竞争的公正性并因高风险证券的剧烈动荡影响整个市场稳定,加大资本市场的整体风险。
第四,一个规模大、流动性高且监管规范的市场有利于保持投资者的长期信心。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对于改善中国股票市场的组织结构具有积极作用。开设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市场,标志着在改善资本市场的组织体系方面开始动作,对于增加市场层次,缓解主板市场压力都是有益的。
从改善中国证券市场的结构和提高市场效率的角度看,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有助于进一步明晰沪深两个交易所的功能定位,促进两个市场的良性互动。笔者倾向于给予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不同的功能定位:上交所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大型和特大型优质企业,为此股票上市的标准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例如将实收资本金要求从目前的5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或2亿元,对企业盈利等标准也可以提高);深交所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型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股票上市标准则相应降低。在条件合适时,还可以考虑实现深交所与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某种程度的联合。
有的学者认为,两个交易所应有相同的市场定位,因为这样有利于竞争。笔者不同意这种看法,这是由于:
第一,现代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交易越来越集中化,这是资本市场的效率要求使然。由于交易市场存在着规模经济的问题,规模越大交易成本就越低。近年来,国外交易所合并的案例时有发生。例如美国和日本在早期都曾有多个证交所,而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场内证券交易已分别集中于纽约证交所和东京证交所。除了本国交易所之间进行合并以外,跨国的合并活动也已经出现。例如2000年9月,法国巴黎交易所与葡萄牙的里斯本、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等证券交易所合并成为欧洲证券交易所。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设两个交易设施、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基本上完全相同的证券交易所必然会带来资源的浪费。
第二,交易所本来就是享有特许权的、带有垄断性的市场组织。如果说只设立一个交易所可能产生过度垄断问题,那么与设三个以上交易所相比,设立两个交易所同样会产生类似问题。而现实又不允许我们再从头来过,仿照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发育的早期阶段设若干个交易所放手让其自由竞争。为消除垄断可能带来的服务质量低下、交易成本偏高等问题,政府可以通过增加交易所运作的透明度、强化外部监督、规范工作程序等方式加以解决。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指出,中小企业板块建立后,沪深证券市场的功能划分将进一步清晰,可以形成新的板块带动效应,促进沪深两个市场良性互动。笔者是同意这种说法的。尽管两市的新股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同质,市场格局不会迅速改变,但我相信两市分别定位的前景已经出现。

但是,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无论是出台中小企业板还是创业板,都是示范意义大于现实意义,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贡献不可高估。这是因为:
第一,出于种种考虑,新设立的中小企业板在制度安排上基本沿袭了主板的游戏规则,在上市资格、审批程序等方面与主板市场并无不同。因此真正能够挤入这个市场的还是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的比例并不会高;
第二,市场容量是有限的。沪深两市建立已经十多年了,容纳的上市公司不过2000多家,中小企业板能够容纳多少上市公司可想而知。而截至2003年6月底,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到1158万个(周天勇,2003)。显然,在这100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即便只有1%的企业试图上市融资,中小企业板也是容纳不了的。因此要真正优化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切实解决大量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困难,我们不仅要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板市场,更重要的是要积极发展交易所场外交易市场,从而使得广大中小企业能够得到直接融资和股权流通方面的服务。
中小企业板推出后,监管层和市场组织者还需密切关注市场的风险。这里说的风险包括两个含义,一是中小企业板市场自身的风险。一般而论,由于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规模较小,交易不如主板市场活跃,资产与业绩评估分析的难度也较高,因而相对主板市场而言更容易出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监管难度也更大。而且由于中小企业板是在主板市场股市全流通问题未获解决的情况下出台的,原有市场股权分置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中小企业板市场上也可能出现。因此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由于中小企业板市场存在的先天不足,对于负有保护投资人利益使命的监管部门和肩负市场发展与稳定职能的深交所来说,如何使中小企业板市场规范发展仍然是一个没有结论的课题。
风险的另一个含义是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笔者曾经多次论述了改进资本市场结构,推动股票市场全流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果试图避重就轻,一方面推出中小企业板,另一方面又一再延缓主板市场的结构改造,中国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只会越积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