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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推进《破产法》的实施,国务院已作出决定,将1994年的银行信贷呆帐准备金由原来的2‰提高到目前的6‰。由此,此项准备金将有70亿元的新增额,全部用于上海、沈阳等15个城市进行企业破产试点。据悉,明后两年中,根据国家财力的具体情况,银行呆帐准备金将比今年继续有所增加,并逐步达到10‰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