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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总框架下,经过二十多年的积极探索,已自发形成了多种生产经营模式,如家庭农场、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等。上述生产经营模式有四个共同点:一是自发组织形成,再由国家政策法律认可其合法地位;二是由原来的低效、分散的小农经济,转向有组织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