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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平罗县作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近年来,我们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形成了“平罗经验”。当前,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利益关系复杂,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坚定不移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坚持正确方向。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涉及农村的根本制度,必须从总体上把握好改革方向,防止农村改革走偏跑调,避免犯不可挽回的方向性错误。把握一条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实践证明,在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和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基础上,放活土地的经营权,推行“三权分置”,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这既是巩固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需要,也是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发展规模农业、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的现实需求,抓住这条主线,就抓住了农村改革的根本。守住四条底线。改革要破旧立新,但更要坚守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四个不能”,就是农村改革不可逾越的底线,必须牢牢把握、严格遵循。从平罗农村改革实践看,我们把确权颁证作为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前提,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的基础上,開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等9类权属的确权颁证,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自愿有偿转让退出、抵押贷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机制,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集中,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了粮食生产十二连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县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356个,带动规模流转土地39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0%。
坚持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从平罗发展的实际来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足,农业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新型经营主体发育还不充分,农业产业化水平依然较低,亟须靠现代化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随着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村“空心化”、农业人口“老龄化”的现象日趋严重。“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必须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消除体制机制弊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放活土地经营权。实践证明,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让流出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农户增加财产收入,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收益。我们将充分运用确权颁证成果,在依法、自愿和有偿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促进土地经营权向种田能手、职业农民流转,推动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同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制定出台工商资本租赁农民承包地准入监管暂行办法,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从目前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来看,大部分经营方式传统,种植品种繁杂,产品附加值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仅仅实现了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提升其发展质量和效益仍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财政、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扶持等政策,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农业,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注重运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成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产品、产地认证,创建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市场经验的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充实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多,要加快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农业现代化的专业分工、协作配套的问题。要支持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种分管等社会化服务,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坚持实事求是。深化农村改革,既要把上级改革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又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政策,着力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建立抵押贷款机制。长期以来,农民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劳动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财产性收入较少,由于拿不出有效的抵押物而无法获得贷款投入生产。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民缺乏抵押物,无法获得融资。针对这一实际问题,我们探索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目前累计发放贷款1.56万笔7.31亿元,切实把农民手中的资源变成了可增值、可变现的资产,让农民真正享受到了改革释放的红利。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范围,完善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抵押物处置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和经营主体资金难题,降低贷款成本。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提供准确、完整、便捷的信用信息服务。建立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平罗县处在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逐年减少,农民进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农村“空心化”问题比较严重,据统计,全县144个行政村1074个村庄点,农村房屋平均空置率达40%,其中空置率80%以上的85个,60%-80%的165个,30%-60%的311个。针对农户宅基地退出不畅、闲置浪费、超标占用等实际问题,我们探索建立超占有偿使用、新增有偿取得、审批县域统筹、转让政府补贴的宅基地管理制度,鼓励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民采用有偿交易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的方式,落实“一户一宅”,宅基地转让费由政府给予补贴,逐步实现农户适度集中居住,消除“空心村”和零散村庄,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结合自治区“十二五”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我们通过村集体收储本地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产权,搬迁安置插花移民1638户,兑现退出“三权”农户转让费1.97亿元,不仅有效利用了农村闲置资源,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而且降低了政府集中安置移民成本,还使移民快速融入当地生产生活,实现了政府、农民和移民“三赢”,是最好的、移民最满意的安置方式。下一步,我们将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互补机制,有效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最大限度释放土地效益和改革的综合效应。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当前,影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因素还是养老问题。我们通过探索“以地养老”模式,鼓励支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院、农村幸福院、农村老饭桌等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解决农村留守、空巢、困难老人的养老问题,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通过这一政策,我们拆除了一个55户的空心村,收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80亩。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完善以地养老、以权养老的长效机制,按照村、乡镇、县城分级养老的原则,逐步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让有意愿、有条件的进城农民能够定居落户,并享受和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农村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最大限度的保护好群众利益,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解决好集体荒地占用不公问题。平罗农村集体荒地资源多,部分农户无偿占有使用,是农民反映的突出热点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让集体资源村民全体享用,消除土地资源占有不公带来的社会矛盾,这在全国没有先例可循。我们在反复征求农民意见后,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荒地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实地勘测、农民指认、三榜公示、依法登记和“一事一议”的办法,对农民开垦集体荒地实行有偿承包,并进行确权颁证,全县登记确认连片50亩以上集体荒地5.75万亩,农民开垦荒地38.52万亩,累计收缴承包费近1000万元,承包费用于本村村民社会保障和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这样不仅规范了集体荒地管理,壮大了集体经济,更重要的是让农民参与了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解决了占有不公平的问题,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真心拥护。解决好宅基地占有不公问题。长期以来,由于管理粗放、历史原因等形成的超标准占用宅基地、一户多宅等现象较为普遍,不仅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 阻碍社会公平的实现,甚至产生宅基地权属纠纷。据统计,全县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达37.6%,我们探索建立宅基地超占有偿使用制度,对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收取有偿使用费,用于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目前收缴宅基地有偿使用费622.2万元。通过有偿使用,不仅促进了宅基地使用公平公正、有效维护集体成员利益,而且推进用地节约集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将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围绕宅基地和住房“两证合一”、宅基地审批报批管理、规范有偿使用制度、清理闲置宅基地等多种实现形式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成果。G
(作者系石嘴山市副市长、平罗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周建忠

坚持正确方向。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涉及农村的根本制度,必须从总体上把握好改革方向,防止农村改革走偏跑调,避免犯不可挽回的方向性错误。把握一条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实践证明,在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和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基础上,放活土地的经营权,推行“三权分置”,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这既是巩固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需要,也是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发展规模农业、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的现实需求,抓住这条主线,就抓住了农村改革的根本。守住四条底线。改革要破旧立新,但更要坚守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四个不能”,就是农村改革不可逾越的底线,必须牢牢把握、严格遵循。从平罗农村改革实践看,我们把确权颁证作为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前提,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的基础上,開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等9类权属的确权颁证,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自愿有偿转让退出、抵押贷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机制,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集中,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了粮食生产十二连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县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356个,带动规模流转土地39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0%。
坚持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从平罗发展的实际来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足,农业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新型经营主体发育还不充分,农业产业化水平依然较低,亟须靠现代化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随着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村“空心化”、农业人口“老龄化”的现象日趋严重。“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必须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消除体制机制弊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放活土地经营权。实践证明,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让流出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农户增加财产收入,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收益。我们将充分运用确权颁证成果,在依法、自愿和有偿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促进土地经营权向种田能手、职业农民流转,推动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同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制定出台工商资本租赁农民承包地准入监管暂行办法,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从目前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来看,大部分经营方式传统,种植品种繁杂,产品附加值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仅仅实现了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提升其发展质量和效益仍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财政、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扶持等政策,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农业,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注重运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成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产品、产地认证,创建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市场经验的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充实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多,要加快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农业现代化的专业分工、协作配套的问题。要支持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种分管等社会化服务,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坚持实事求是。深化农村改革,既要把上级改革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又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政策,着力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建立抵押贷款机制。长期以来,农民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劳动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财产性收入较少,由于拿不出有效的抵押物而无法获得贷款投入生产。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民缺乏抵押物,无法获得融资。针对这一实际问题,我们探索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目前累计发放贷款1.56万笔7.31亿元,切实把农民手中的资源变成了可增值、可变现的资产,让农民真正享受到了改革释放的红利。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范围,完善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抵押物处置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和经营主体资金难题,降低贷款成本。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提供准确、完整、便捷的信用信息服务。建立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平罗县处在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逐年减少,农民进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农村“空心化”问题比较严重,据统计,全县144个行政村1074个村庄点,农村房屋平均空置率达40%,其中空置率80%以上的85个,60%-80%的165个,30%-60%的311个。针对农户宅基地退出不畅、闲置浪费、超标占用等实际问题,我们探索建立超占有偿使用、新增有偿取得、审批县域统筹、转让政府补贴的宅基地管理制度,鼓励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民采用有偿交易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的方式,落实“一户一宅”,宅基地转让费由政府给予补贴,逐步实现农户适度集中居住,消除“空心村”和零散村庄,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结合自治区“十二五”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我们通过村集体收储本地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产权,搬迁安置插花移民1638户,兑现退出“三权”农户转让费1.97亿元,不仅有效利用了农村闲置资源,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而且降低了政府集中安置移民成本,还使移民快速融入当地生产生活,实现了政府、农民和移民“三赢”,是最好的、移民最满意的安置方式。下一步,我们将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互补机制,有效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最大限度释放土地效益和改革的综合效应。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当前,影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因素还是养老问题。我们通过探索“以地养老”模式,鼓励支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院、农村幸福院、农村老饭桌等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解决农村留守、空巢、困难老人的养老问题,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通过这一政策,我们拆除了一个55户的空心村,收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80亩。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完善以地养老、以权养老的长效机制,按照村、乡镇、县城分级养老的原则,逐步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让有意愿、有条件的进城农民能够定居落户,并享受和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农村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最大限度的保护好群众利益,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解决好集体荒地占用不公问题。平罗农村集体荒地资源多,部分农户无偿占有使用,是农民反映的突出热点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让集体资源村民全体享用,消除土地资源占有不公带来的社会矛盾,这在全国没有先例可循。我们在反复征求农民意见后,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荒地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实地勘测、农民指认、三榜公示、依法登记和“一事一议”的办法,对农民开垦集体荒地实行有偿承包,并进行确权颁证,全县登记确认连片50亩以上集体荒地5.75万亩,农民开垦荒地38.52万亩,累计收缴承包费近1000万元,承包费用于本村村民社会保障和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这样不仅规范了集体荒地管理,壮大了集体经济,更重要的是让农民参与了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解决了占有不公平的问题,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真心拥护。解决好宅基地占有不公问题。长期以来,由于管理粗放、历史原因等形成的超标准占用宅基地、一户多宅等现象较为普遍,不仅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 阻碍社会公平的实现,甚至产生宅基地权属纠纷。据统计,全县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达37.6%,我们探索建立宅基地超占有偿使用制度,对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收取有偿使用费,用于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目前收缴宅基地有偿使用费622.2万元。通过有偿使用,不仅促进了宅基地使用公平公正、有效维护集体成员利益,而且推进用地节约集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将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围绕宅基地和住房“两证合一”、宅基地审批报批管理、规范有偿使用制度、清理闲置宅基地等多种实现形式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成果。G
(作者系石嘴山市副市长、平罗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周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