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农村群众出行安全现状的潜在隐患
(一)农村群众出行主要是靠非客运车辆。目前一些乡村因道路等级低没有开通客运班车,有的乡村虽有等级公路,也因客源少未能开通。再加上农民出行大多数携带了大量的农副产品,乘坐班车不方便,就是已开通客运班车的乡镇,他们的市场也不如非客运车辆。由于受到交通工具的限制,以及图方便、图经济实惠的心理影响,农民群众逢墟赶集、经商务工、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进城办事,还有中小学生周末回乡返校等一是靠自有的交通工具(如摩托车、拖拉机等)。
(二)“五小车辆”安全隐患多。“五小”车辆主要行驶于县道和乡村公路,出行方便,但大都没有营运资格,农村群众对拥有的车辆维修保养意识淡薄,日常维修保养滞后。许多车主只顾眼前的经济效益,不到万不得已,极少主动进行车辆维护保养与安全检查,完全把交通安全置于脑后。一些基本安全部件制动器或转向器、喇叭、后视境、灯光装置等存在缺失或性能指标达不到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标准,制动1生能差,夜间灯光不全等问题十分突出,给车辆的安全行驶留下了重大隐患。
(三)农村公路状况普遍差。近年来,党委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问题十分重视,农村道路基本硬化,但这些道路都是采取省市县补助一部分,村民小组自筹一部分,因受经济条件的制约,一般都是在原有路面上铺设水泥路面,路面较为狭窄,只有3.5—5米宽。路面设计不合理,且路陡弯多,两侧村庄、学校、厂矿企业也不少,普遍缺少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无法正确警告和提示驾驶员安全行车,道路交通条件仍然处于混合交通的状况,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二、农村群众出行安全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现有营运客车无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要。农村群众在探亲访友、购物赶集、出售农副产品及家禽家畜等过程中,对以车代步、以车代劳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虽然近年来交通部门开辟了一些农村客运专线,但许多乡镇之间、乡镇与村之间仍未开行短途客车,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也因客运公司对客运线路、班次进行了严格的固定,存在平时“吃不饱”,客流高峰期“吃不了”的现象。在高峰期没有调整运力的情况下,这就给价廉、搭乘方便、不受时间线路限制的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违章载人留下了市场空间。
(二)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村驾驶人忽视交通安全。“五小车辆”确实给农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可是在农村道路上,这些车辆存在大量无牌车辆,无证驾驶的现象。驾驶人大多非专业驾驶员,不熟悉机动车的有关操作规程,不了解道路通行规则,不懂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不能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理或紧急处置措施不当,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三)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交警部门警力严重不足,面对繁重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管理重点只能放在国省道路上,因为农村点多、线长、面广,无法向乡村道路辐射,对于“五小车辆”等违法违规载从事客运等问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不从心。一些乡级、村级公路上的农村机动车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打击,特别是像春运期间,农村道路上非客运车辆载人现象特别突出,治理难度比平常更大。
三、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村群众出行依靠机动车是交通发展的必然,农村群众的安全出行问题事关农村的社会稳定,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主力军做用,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把对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和手机短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入学校、乡村,开展广泛的交通法规宣传,宣传乘坐非客运车辆的危害性,增强每个出行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广大群众养成“珍惜生命,拒绝违法”的良好习惯。通过宣传,督促农村群众不乘坐农用车等“五小”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支持、理解、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
2、积极探索宣传教育工作新路子。推行农村交通安全员制度,聘用熟知交通安全常识、责任心强、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农村交通安全员,每个行政村确定1—2名,利用村广播、群众会等途径,向农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种常见的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所代表的含义,教育他们不驾驶、不经营、不乘坐违章车辆,并主动向交警部门举报交通违章行为,有效增强群众的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
3、充分发挥“学校”这一重要宣传阵地的积极作用。每个人都要接受在校教育,所以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使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启蒙阶段就开始产生,形成良性循环。建议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常识列入德育教学大纲计划,使学生从小学时就懂得如何走路、乘车,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走出校门后能迅速适应社会。让孩子们学习交通法规,通过“小手拉大手”的传导作用,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二)切实解决农民群众乘车难问题。解决农村群众乘车难问题,是遏制县乡道路“五小车辆”载人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的关键。
应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的方法。
1、发掘现有资源,对业已存在的社会车辆进行整合,实现“乡村的士”的大发展。要实现短期内通村客运的广覆盖,对现有社会车辆进行“收编”是最现实的选择。坚持行政拉动和市场推动相结合,减免农村专门特批线路客运的地方税费,以降低运输成本,鼓励经营者参与乡村客运,不断提高农村客运发展质量。社会车辆整合后,纳入“农村客运公司”,统一营运准入条件,统一检测,统一安排线路,统一驾驶人培训教育,统一标识等,朝“乡村的士”经营模式的方向发展,促进农村地区客运市场进行细分,形成不同所有制、不同车型但实质与内涵相同的混业经营形式,切实解决偏远山区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2、根据乡镇集日或节假日客流量的不同,合理调配运力。在一定区域内打破短途客车固定线路经营模式,在保持现有运力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各乡镇墟日和学生周末回家返校的客流情况,开通集日班车和学生班车等,充分发挥现有运力潜能,减少运力浪费,切实解决农村群众乘车难和乘车安全的问题。对于学校学生的周末往返还可以由客运公司和学校签订包接送合同,真正做到学生家长放心,学校老师放心、政府放心。
3、整合现有客运资源,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在城区公交事业发展的基础上,分批延伸公交线路,对距离城区15公里内的各个乡镇开设公交路线,并建立车站作为毗邻乡镇及行政村客运班线的一个中转站。逐步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支撑,以村寨为终点,建立连接乡镇、辐射村寨的农村客运网络。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和民间资本,采取股份合作、引进外资、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组建功能齐全的运输企业,实现公司化管理,降低运输成本和客运票价,使农村群众坐上“经济车”、“安全车”,让营运车主走上“致富路”。
4、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和客运站点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加大投入,按“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给予政策优惠,把投资修路、建站、购车与经营捆绑起来,鼓励个体经营者养护边远农村道路,修建乡镇停车场所、农村营运站点,合理运用社会力量,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盘活农村客运市场,完善农村交通设施建设。
(三)实行“三长”责任制,加强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农村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的管理单靠交通、运管、交警部门很难覆盖广大农村,应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合行政村)的作用,建立农村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的“三长”(县长、乡镇长、村长)负责制,强化农村客运和车辆的源头管理,确保农村客运市场安全、有序地运行。
1、将辖区内非客运车辆纳入监管范围。各乡镇、行政村要对“五小”车辆进行普查,登记造册并报交通、运管、交警部门备案。每个行政村都要管理好本村的车主,严禁私自上路从事非法营运。发动群众监督,从源头管起,使从事非法营运者处处受到监督。由交通、交警、派出所、城管、工商、农机等部门抽调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整治,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最大限度地净化农村的交通环境。
2、建立“客运交通安全联系户制度”。对于“农村客运公司”参加农村客运的车辆及车主、驾驶员等管理对象要落实到村、落实到户,以行政村为单位负责本村车辆、车主、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和联系,并建立与公安交警互相通报制度,防止失控。
3、实行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制度。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政府要督促各从事农村客运的驾驶员和车主,在交通运管、交警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4、强化农村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节日期间,农民赶集上会的较多,逢会时间长,流动人员多,交警、派出所、交通及乡(镇)村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义务交通协管员,要在驾车人多、乘车人多、交通违法行为多的时候加强集会的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与交通秩序管理同时进行,边宣传,边治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农村群众消除乘车安全隐患。
(一)农村群众出行主要是靠非客运车辆。目前一些乡村因道路等级低没有开通客运班车,有的乡村虽有等级公路,也因客源少未能开通。再加上农民出行大多数携带了大量的农副产品,乘坐班车不方便,就是已开通客运班车的乡镇,他们的市场也不如非客运车辆。由于受到交通工具的限制,以及图方便、图经济实惠的心理影响,农民群众逢墟赶集、经商务工、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进城办事,还有中小学生周末回乡返校等一是靠自有的交通工具(如摩托车、拖拉机等)。
(二)“五小车辆”安全隐患多。“五小”车辆主要行驶于县道和乡村公路,出行方便,但大都没有营运资格,农村群众对拥有的车辆维修保养意识淡薄,日常维修保养滞后。许多车主只顾眼前的经济效益,不到万不得已,极少主动进行车辆维护保养与安全检查,完全把交通安全置于脑后。一些基本安全部件制动器或转向器、喇叭、后视境、灯光装置等存在缺失或性能指标达不到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标准,制动1生能差,夜间灯光不全等问题十分突出,给车辆的安全行驶留下了重大隐患。
(三)农村公路状况普遍差。近年来,党委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问题十分重视,农村道路基本硬化,但这些道路都是采取省市县补助一部分,村民小组自筹一部分,因受经济条件的制约,一般都是在原有路面上铺设水泥路面,路面较为狭窄,只有3.5—5米宽。路面设计不合理,且路陡弯多,两侧村庄、学校、厂矿企业也不少,普遍缺少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无法正确警告和提示驾驶员安全行车,道路交通条件仍然处于混合交通的状况,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二、农村群众出行安全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现有营运客车无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要。农村群众在探亲访友、购物赶集、出售农副产品及家禽家畜等过程中,对以车代步、以车代劳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虽然近年来交通部门开辟了一些农村客运专线,但许多乡镇之间、乡镇与村之间仍未开行短途客车,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也因客运公司对客运线路、班次进行了严格的固定,存在平时“吃不饱”,客流高峰期“吃不了”的现象。在高峰期没有调整运力的情况下,这就给价廉、搭乘方便、不受时间线路限制的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违章载人留下了市场空间。
(二)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村驾驶人忽视交通安全。“五小车辆”确实给农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可是在农村道路上,这些车辆存在大量无牌车辆,无证驾驶的现象。驾驶人大多非专业驾驶员,不熟悉机动车的有关操作规程,不了解道路通行规则,不懂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不能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理或紧急处置措施不当,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三)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交警部门警力严重不足,面对繁重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管理重点只能放在国省道路上,因为农村点多、线长、面广,无法向乡村道路辐射,对于“五小车辆”等违法违规载从事客运等问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不从心。一些乡级、村级公路上的农村机动车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打击,特别是像春运期间,农村道路上非客运车辆载人现象特别突出,治理难度比平常更大。
三、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村群众出行依靠机动车是交通发展的必然,农村群众的安全出行问题事关农村的社会稳定,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主力军做用,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把对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和手机短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入学校、乡村,开展广泛的交通法规宣传,宣传乘坐非客运车辆的危害性,增强每个出行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广大群众养成“珍惜生命,拒绝违法”的良好习惯。通过宣传,督促农村群众不乘坐农用车等“五小”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支持、理解、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
2、积极探索宣传教育工作新路子。推行农村交通安全员制度,聘用熟知交通安全常识、责任心强、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农村交通安全员,每个行政村确定1—2名,利用村广播、群众会等途径,向农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种常见的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所代表的含义,教育他们不驾驶、不经营、不乘坐违章车辆,并主动向交警部门举报交通违章行为,有效增强群众的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
3、充分发挥“学校”这一重要宣传阵地的积极作用。每个人都要接受在校教育,所以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使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启蒙阶段就开始产生,形成良性循环。建议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常识列入德育教学大纲计划,使学生从小学时就懂得如何走路、乘车,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走出校门后能迅速适应社会。让孩子们学习交通法规,通过“小手拉大手”的传导作用,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二)切实解决农民群众乘车难问题。解决农村群众乘车难问题,是遏制县乡道路“五小车辆”载人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的关键。
应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的方法。
1、发掘现有资源,对业已存在的社会车辆进行整合,实现“乡村的士”的大发展。要实现短期内通村客运的广覆盖,对现有社会车辆进行“收编”是最现实的选择。坚持行政拉动和市场推动相结合,减免农村专门特批线路客运的地方税费,以降低运输成本,鼓励经营者参与乡村客运,不断提高农村客运发展质量。社会车辆整合后,纳入“农村客运公司”,统一营运准入条件,统一检测,统一安排线路,统一驾驶人培训教育,统一标识等,朝“乡村的士”经营模式的方向发展,促进农村地区客运市场进行细分,形成不同所有制、不同车型但实质与内涵相同的混业经营形式,切实解决偏远山区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2、根据乡镇集日或节假日客流量的不同,合理调配运力。在一定区域内打破短途客车固定线路经营模式,在保持现有运力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各乡镇墟日和学生周末回家返校的客流情况,开通集日班车和学生班车等,充分发挥现有运力潜能,减少运力浪费,切实解决农村群众乘车难和乘车安全的问题。对于学校学生的周末往返还可以由客运公司和学校签订包接送合同,真正做到学生家长放心,学校老师放心、政府放心。
3、整合现有客运资源,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在城区公交事业发展的基础上,分批延伸公交线路,对距离城区15公里内的各个乡镇开设公交路线,并建立车站作为毗邻乡镇及行政村客运班线的一个中转站。逐步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支撑,以村寨为终点,建立连接乡镇、辐射村寨的农村客运网络。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和民间资本,采取股份合作、引进外资、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组建功能齐全的运输企业,实现公司化管理,降低运输成本和客运票价,使农村群众坐上“经济车”、“安全车”,让营运车主走上“致富路”。
4、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和客运站点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加大投入,按“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给予政策优惠,把投资修路、建站、购车与经营捆绑起来,鼓励个体经营者养护边远农村道路,修建乡镇停车场所、农村营运站点,合理运用社会力量,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盘活农村客运市场,完善农村交通设施建设。
(三)实行“三长”责任制,加强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农村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的管理单靠交通、运管、交警部门很难覆盖广大农村,应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合行政村)的作用,建立农村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的“三长”(县长、乡镇长、村长)负责制,强化农村客运和车辆的源头管理,确保农村客运市场安全、有序地运行。
1、将辖区内非客运车辆纳入监管范围。各乡镇、行政村要对“五小”车辆进行普查,登记造册并报交通、运管、交警部门备案。每个行政村都要管理好本村的车主,严禁私自上路从事非法营运。发动群众监督,从源头管起,使从事非法营运者处处受到监督。由交通、交警、派出所、城管、工商、农机等部门抽调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整治,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最大限度地净化农村的交通环境。
2、建立“客运交通安全联系户制度”。对于“农村客运公司”参加农村客运的车辆及车主、驾驶员等管理对象要落实到村、落实到户,以行政村为单位负责本村车辆、车主、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和联系,并建立与公安交警互相通报制度,防止失控。
3、实行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制度。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政府要督促各从事农村客运的驾驶员和车主,在交通运管、交警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4、强化农村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节日期间,农民赶集上会的较多,逢会时间长,流动人员多,交警、派出所、交通及乡(镇)村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义务交通协管员,要在驾车人多、乘车人多、交通违法行为多的时候加强集会的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与交通秩序管理同时进行,边宣传,边治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农村群众消除乘车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