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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与修订过的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物业管理新的法则已经建立,本期我们将要探讨的是,物业管理的相关主体如何来适应新法则,找到合法、合适的生存之道,尤其是策略化生存之道。策略化生存最重要的前提是要熟谙新法则,在新法则下,物业管理相关主体首先是要转变先前已经形成的固有的思维与模式,根据新形势调整与制定新的行动方针和博弈方式;其次还应讲究博弈的艺术,注意采用恰当的方式与方法。在新法则下运行,需要更谨慎的态度与更高的智慧,无论行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还是业主,都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