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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水权制度包括河岸权制度、先占权制度以及许可权制度。公共信托制度主要适用于水资源领域,因此,水权制度与公共信托制度之间既存在紧密的联系,也有较为重大的区别。如果充分适用各自的范围,则两者之间会出现难以避免的冲突。我国水权是指经过主管机关审批许可而取得的特许使用之权。从公共信托理论的角度,我国应对水资源的特许使用之权进行合理的规范和控制。